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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对武进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03号的答复
赵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消防救援人员纳入地方住房保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区的住房保障政策条件是按照常州市统一标准,区级无权限对标准进行调整。住房保障政策主要是针对困难群众以及特定群体,目前消防救援人员不在特定群体的范围内。武进区住建局专门向常州市住建部门提出建议,将消防救援人员纳入到住房保障政策的范畴,以解决消防救援人员的后顾之忧。区应急管理局也向市应急管理局建议全力推动住房保障政策的保障范畴的扩面,建议将消防救援人员纳入保障对象。区财政局将会同住建局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我区住房保障的收入线标准,保障各类住房保障政策兑现和补贴资金足额拨付到位。
在现有政策条件下,消防救援人员可按照以下两种情况进行申请住房保障:
一、我区对于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符合住房保障政策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可以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能实现“应保尽保”。
二、人才公寓是由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筹集建设,主要面向在我区无自有住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政策性周转用房,目的是发挥住房在吸引和集聚人才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我区投入使用的人才公寓统一在人才公寓一站式管理服务平台上对外发布,住房困难消防救援人员可以通过“武小栖”小程序寻找房源,实行网上申请审核,审核通过办理入住手续。
常州市武进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5月26日
主办单位主要领导:金旭兵
经 办 人:陈旭平
联 系 电 话:0519-86312706
抄 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