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开发区、街道经济发展局,科教城安环处,局各科室、大队: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激发市场活力,助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信用信息公示、行政处罚不良信息修复,现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应急管理行政管理信用信息公示管理办法>的通知》(常应急〔2022〕1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武进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下载附件:常应急[2022]19_公示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