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常州市安委办《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常安办〔2022〕2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市安委办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层转《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
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