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相关单位:
为及时掌握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常州市武进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武办发〔2021〕80号)的工作动态和进展,做好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和“532”发展战略重点项目(工作)推进情况的收集上报、经验交流和督查通报,经研究,决定建立全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工作动态定期报送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区委、区政府《常州市武进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武办发〔2021〕80号)要求,25 个重点项目(武办发〔2021〕80号附件1)、市区两级试点项目以及个性化项目(武办发〔2021〕80号附件2)的单位,应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牵头单位涉及多个部门的,由第一个单位报送。(例: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由第一个牵头单位住建局制定。)
二、报送公共安全体系建设项目月度动态
根据区委、区政府《常州市武进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武办发〔2021〕80号)要求,牵头25 个“532”发展战略重点项目、市区两级试点项目及个性化项目的单位应每月书面报送工作动态,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主要内容包括:1.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效;2.在推进过程中的创新机制举措、工作特色亮点;3.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三、其他要求
(一)报送要求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于5月20日前将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一个项目制定一个方案)报送至区安委办。公共安全体系建设项目书面工作动态盖章后于每月5日前报送至区安委办。
(二)实行定期通报
区安委办将根据收集到的重点项目、试点项目进展情况和工作动态,定期形成工作简报,并将创新机制举措、工作特色亮点、典型经验做法,积极向国家、省、市主流媒体推送。
(三)强化绩效考核
区安委办将根据年度考核评价细则,把推进公共安全体系建设,打造“统筹发展和安全示范区”纳入对各地区和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评价内容。
区安委办联系人:袁丹丹,联系电话:86310635,QQ:625417295。
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