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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区安委会关于印发《武进区安全生产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4261/2022-00021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文件编号: 武安发〔2022〕7号 发布机构: 应急管理局  
产生日期: 2022-03-29 发布日期: 2022-03-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区安委会关于印发《武进区安全生产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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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委会关于印发《武进区安全生产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安发〔2022〕7号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武进区安全生产督导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进区安全生产督导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围绕建设“统筹发展和安全示范区”战略目标,持续推进以三年专项整治为主线的各项工作,根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常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武进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等规定要求,区委区政府决定从2022年起,在全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督导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突出重点和全面整治相统筹,在推动抓落实上下功夫,通过对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区有关部门进行督导,督促全区上下进一步树牢新发展理念,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持续深入专项整治行动,贯彻落实市“532”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并为解决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积累经验,推进全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工作目标。通过督导工作,推动各地党委政府和区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实质,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重大政治责任,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定高质量发展意志,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常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部门监管责任,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努力消除重大风险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遏制较大事故,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有力有序推动“危污乱散低”出清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等重点工作;着力构建以“六横六纵六保障”为总体框架的公共安全体系,为武进区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坚强安全生产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充分发挥督导工作合力,必要时聘请专家参与督导,深入工作现场,实地走访查看企业,认真查找问题隐患,努力发现各地、各部门安全监管领域盲区漏点,督促指导化解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基础性、源头性矛盾问题,深入挖掘在责任体系、法规标准、机构队伍、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务求从本质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二要坚持目标导向。按照专项整治目标要求和公共安全体系建设任务,督促各地各部门对安全生产的艰巨性、复杂性和规律性保持清醒的认识和判断,认真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建立动态管理的责任清单体系,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落实双重预防机制,细而又细、实而又实地抓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真正把抓好安全生产的成效体现到压降事故数量和死亡人数上来,体现到发现和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上来,体现到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上来,务求取得实效。

三要坚持结果导向。各督导组要强化责任和担当意识,树立敢于动真碰硬、紧盯不放的工作作风,对发现的重点问题列出清单,督促被督导单位及时整改,务求督导取得实效。强化督导结果的运用,区安委办既要梳理总结典型经验并及时推广应用,又要举一反三抓好同类问题的整改延伸;要将督导结果纳入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注重平时督导与年终考核的综合考量;对督导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力、行业领域非法违法问题突出、企业重大风险隐患长期视而不见等问题,提请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查处。

三、督导内容

(一)督导责任体系落实情况。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是否全面深入,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员工岗位责任是否压紧压实等情况为主要内容,重点督导《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常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落实不到位,安全发展理念不坚定,“三管三必须”的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安全监管盲区和空白地带;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

(二)督导专项整治推进落实情况。全面督导《武进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落实情况,严格对照《武进区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年度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围绕两个专题、八个专项,以及粉尘涉爆、深井铸造、学校实验室、宗教活动场所、文旅场所、油气输送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督导各地和各部门推动专项整治行动不力,思想理念、工作态度、责任落实、风险隐患、整治整改等方面问题。按照《武进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情况。此外,依据出台的《小型游乐设施和游乐设备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加强密室逃脱类场所安全监管意见》,针对新行业、新业态的监管盲区,督导各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消除风险隐患情况。

(三)督导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督导《关于深化“危污乱散低”出清提升行动的意见》部署落实情况,坚持问题企业的动态排查、动态清零,持续推进园区更新、低效用地提质增效,以及打造一批整治提升的示范区推进情况;深入贯彻落实市“532”发展战略中涉及安全生产的重点项目落实情况;按照《常州市武进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着力构建以“六横六纵六保障”为总体框架的公共安全体系,督导以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建设任务清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规划、区域风险评估为主要内容的推进落实情况,项目化、工程化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四)督导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情况。依据《区委编办关于调整区级有关部门内设机构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对增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牌子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行业主管部门,督导其完善相应内设机构人员组成、明确职责划分、工作实体化运行等情况;按照《关于加强常州市武进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明确的健全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基层应急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处理急难险重危任务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工作要求,重点督导基层应急管理组织网格、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基础等推进落实情况。

(五)督导上级巡查督导移交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全面督导上级巡查督导组在武进巡查督导期间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和收到的信访举报函件的处理答复情况,突出督导各地、各部门就反馈问题提出的整改措施是否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全面落实到位;各项支持落实整改措施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是否有效建立;落实整改措施是否取得预期的实际效果形成工作闭环;信访举报函件是否已按规定核实处理并及时反馈;是否针对反馈问题和信访举报举一反三,落实长效机制,形成制度性成果等方面问题。

四、任务安排

(一)督导时间。2022年度,对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安委会成员单位中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开展4次安全生产督导,每次督导原则上安排在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至次月10日前完成,具体日期由督导组跟被督导单位对接联系确定;对其他安委会成员单位,原则上每半年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督导。

(二)组织安排。区安全生产督导组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区安委办负责综合协调。区安全生产督导工作设2个固定督导组对各板块和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督导,督导组组长由区安委办副主任担任,督导组成员从区安委办主任单位中抽调,由政治素质高、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组成,同时邀请纪委监委人员参与督导。根据工作需要,区安委办可临时组建安全生产专项督导组,对其他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板块涉及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及领导交办的任务进行专门督导。

(三)督导方式。督导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现场查看、明察暗访、反馈交流等方式,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提高督导成效,在发现问题、解决难题、帮扶引领上狠下功夫,大力推进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中心的各项工作,持续压降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合力消除重大风险隐患,筑牢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各督导组在每次督导结束后,要及时将本季度督导情况材料和各被督导对象的问题清单报告区安委办,对问题清单由区安委办统一向被督导对象进行反馈,并抄送区纪委监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监督检查专项工作组,问题整改情况列入下季度督导内容。区安委办适时组织对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区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情况“回头看”。

(四)严肃纪律。各督导组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坚决杜绝走过场、做虚功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切实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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