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开发区、街道,科教城安环处: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也是一项法定义务。
为切实增强企业安全管理力量,推动企业进一步从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上保障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现决定在全区规模以上企业和重点监管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科”。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推动全区所有规上企业和重点监管企业设立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事务的独立部门,配备专门负责安全管理的人员,对企业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生态安全等各领域、各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归口管理。
全面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名称、人员配置、职能职责和规章制度,建立与企业规模和需求相适应的安全管理力量体系,确保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有资金、有权威、有能力担负起企业安全生产日常工作,执行好法律法规要求和监管部门的各项任务,切实发挥作用。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纳入应急管理部门的区、镇、村、企业四级监管体系,在开展好本企业日常工作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接受应急管理部门的统筹调配和任务分工,促进全域安全监管资源的优化整合。
二、施行范围
武进区范围内规模以上企业(年产值2000万元以上)和重点监管企业(冶金、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深井铸造、化工、铝镁机加工、喷涂)。
三、安全生产管理科设置原则
1.统一机构名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名称为“安全生产管理科”,挂铜制或铝合金材质牌子,具体样式如下:
安全生产管理科牌子样式
规格:长*宽(60cm*40cm),铜质或铝合金材质
2.明确职能定位。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科是负责企业各方面安全生产管理事务的独立部门,原则上不承担其他工作。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科要执行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应急救援、特种设备安全、生态安全等法律法规要求,组织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消防安全、环保设施(设备)安全等工作。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科要加强工作权威,对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对单位其他负责人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及其他部门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绩效考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科要服从应急管理部门的统一调配,参与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的企业互查、宣传培训、应急演练、防灾减灾救灾等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3.加强人员配置。人员配置应当以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和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为原则,但必须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专门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不再兼做其他工作。专职安全员应当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和专业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文字材料编辑能力。
4.建立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科应建立健全日常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管理科各项工作顺畅开展。企业应对安全生产管理科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人、财、物等进行全面保障,确保其正常运行。
四、工作要求
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科是此次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的牵头科室,要统筹各板块、局各科室认真组织、指导、督促各企业按要求设置、运行好“安全生产管理科”。各地经济发展局要高度重视,组织本辖区企业落实好相关要求,确保所有规上企业和重点监管企业3月底前机构设置到位,12月底前全部正常运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科,运行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季度点评和年终考核。各企业要提高认识,提高站位,将设置安全生产管理科作为贯彻《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措施,作为企业安全发展的有力抓手,不折不扣设置到位、运行到位。
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