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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2022年度礼嘉镇春季征兵工作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014133613/2022-00007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礼政发〔2022〕3号 发布机构: 礼嘉镇  
产生日期: 2022-02-10 发布日期: 2022-02-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为做好今年春季征兵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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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礼嘉镇春季征兵工作的实施意见
礼政发〔2022〕3号
 

各村(社区):

为做好今年春季征兵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的要求,以及常州市征兵办关于征兵工作的会议精神,结合全镇实际情况,对全镇春季征兵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征集条件

常住户口在礼嘉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18到20周岁的未婚男青年,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可放宽到24周岁。确保把政治合格、身体素质好的优秀青年送到部队里去。

 

二、征集时间安排

春季征兵工作从2022年12月下旬至1月下旬组织宣传发动,进一步核对和确定预征对象,下达征集初检任务;1月下旬至1月30日内完成小体检和初审,确定送检对象;2月初参加区体检站体检;2月初至2月27日完成政审、定兵工作;3月15日起启运新兵;3月30日总结征兵工作,整理资料、归档上报。

三、优抚的有关政策

1.优抚标准:根据武退役军人优〔2021〕13号文件,2021年度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基本标准为28546元,其中,西藏兵的标准为基本标准的3倍。大专在读,奖励优待金的40%(11419元);大专毕业和本科在读,奖励优待金的50%(14273元);本科毕业入伍的,奖励优待金的60%(17128元)。义务兵在服役期间因犯错误,被部队判刑、劳教、除名、开除军籍或押送回家的,停发家属优抚金,并不再享受退役士兵货币安置政策。

2.现役军人在服役期间立功或被评为优秀士兵的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荣立一等功的按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基本标准的50%(14273元)给予奖励,二等功为40%(11418元),三等功为20%(5709元),优秀士兵为10%(2854元)。当年立功,当年奖励,多次立功,多次奖励。

3.义务兵退伍安置严格执行《常州市武进区退伍士兵接收安置暂行规定》,取消城乡差别,实行货币一体化安置。

四、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新兵质量

为确保征兵任务的完成,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尽职尽责。各部门要加强征兵工作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提高适龄公民依法服兵役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为此,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镇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由朱慧峰任组长,秦能达任副组长,成员为陈建纲、白晗丹、周鸣、张靖刚、袁敏翔、殷利平、许益峰等。设立征兵办公室,由周鸣任主任,成员为毛黎明、徐超、陆浩炳、尹伟良等(联系电话:86230582)。各村(社区)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党总支书记负总责,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征兵工作的顺利开展。

 

 

                                                        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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