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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礼嘉镇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集中防疫和犬类狂犬病防疫行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613/2022-00008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礼政发〔2022〕9号 发布机构: 礼嘉镇  
产生日期: 2022-03-10 发布日期: 2022-03-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当前正处于春季动物疫病高发季节,为做好全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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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礼嘉镇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集中防疫和犬类狂犬病防疫行动的通知
礼政发〔2022〕9号
 

各村(社区):

当前正处于春季动物疫病高发季节,为做好全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努力实现全年重大动物疫病“力争不发生,确保不流行”的防控目标,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根据《2022年常州市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和《关于印发武进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5年)》(武动防指〔2022〕2号)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镇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集中防疫和犬类狂犬病防疫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工作目标: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80%以上,其他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

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和当地实际,扎实推进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尤其要抓好农村地区狂犬病免疫工作,统筹做好新城疫、猪链球菌病、羊痘等其他疫病的免疫工作以及非洲猪瘟的生物安全防控工作。免疫档案填写规范,免疫记录和畜禽标识相符,家畜标识配戴规范,疫苗使用科学,免疫操作规范,防疫信息报送及时。

二、实施内容

针对动物疫病流行特点,今年春季防疫行动对牛使用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进行强制免疫,对羊进行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和小反刍兽疫活疫苗强制免疫。对猪使用O型口蹄疫灭活疫苗强制免疫,猪瘟活疫苗、高致病性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活疫苗全面免疫;对鸡、鸭、鹅、鹌鹑等人工饲养禽类使用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进行强制免疫,对鸡进行新城疫弱毒活疫苗和灭活疫苗全面免疫,牛结节性皮肤病使用国家批准的山羊痘活疫苗免疫,犬进行狂犬病灭活疫苗强制免疫。

三、时间安排

此次春防行动从即日起开始,4月底结束,要在扎实做好新冠疫情和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一)准备阶段,即日起至3月10日。做好疫苗、耳标、口罩、防护服(工作服)、手套、注射器、注射针头、消毒药品等防疫物资准备、相关经费安排、人员组织和宣传发动等工作。

在春防行动准备阶段要做好畜禽养殖情况调查摸底工作,有效封堵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缺漏。对休闲旅游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家乐)等经营性场所开展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捕获的其他动物的养殖情况普查。主要了解经营性场所地址、负责人、动物的品种、数量、免疫情况、驻场兽医等情况。普查的动物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常见畜禽如猪、牛、羊、鸡、鸭、鹅、鸽等,马、羊驼、鹿等奇、偶蹄目动物,兔、鼠等啮齿类动物,以及各种鸟类、珍禽等。普查结果要按要求及时上报。

(二)实施阶段,3月11日至4月20日。督促指导具备自行免疫条件的规模养殖场科学制定或完善免疫程序,按免疫程序实施免疫;对不具备自行免疫条件的养殖场户,灵活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集中免疫。

(三)总结阶段,4月21日至4月30日。对前一阶段行动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和免疫抗体监测,对漏免或免疫抗体水平不合格的及时进行补免,并于4月底前完成春防行动工作总结并上报区动防指办。

今年犬类狂犬病防疫行动在春防集中免疫行动结束后开展。按照本地实际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制定免疫计划,各村委和兽医部门需合理安排免疫时间和人员,开展犬类狂犬病拉网式防疫工作,并做好常州市动物狂犬疫苗免疫管理信息系统录入,为办理犬证做好准备。同时宣传犬类狂犬病免疫相关法律条例和防控知识活动,营造文明养宠的良好氛围。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依法承担防疫主体责任的机制。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工作,确保组织发动、技术指导、防疫监管等各项工作及时到位,要深入推进重大动物疫病“先打后补”政策实施,推动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开展,确保春防工作目标如期完成。

(二)加强监测监管。要充分发挥区兽医实验室作用,科学实施动物疫情和免疫抗体监测工作,适时开展免疫抗体飞行监测,掌握疫情动态,科学评估免疫效果,对免疫抗体不合格的要及时采取补免等有效措施。强化动物防疫监管,对拒不履行防疫主体责任,因免疫不到位以及不认真落实清洗消毒和隔离等防疫措施从而引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养殖场(户),严格依法处理,严肃追究责任。要严格执行疫情举报核查和报告制度,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情的,迅速按程序上报,并开展疫源追溯和临床诊断,根据实际及时采取防控措施,严防疫情扩散。

(三)规范物资管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做好强制免疫疫苗和标识的订购、供应、储存等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疫苗目标管理档案,逐月盘库,逐月上报疫苗到货、储备、下拨和消毒药品储备等信息。按规定做好二维码标识网络申报、发放、网络签收等工作。

(四)开展技术培训。要通过网络视频等方式积极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注射、常州市动物狂犬疫苗免疫管理信息系统使用、疫病监测、消毒灭源、生物安全管控、应急处置等技术培训,指导养殖场(户)规范做好畜禽免疫记录及免疫档案,建立完善免疫电子档案。

 

 

 

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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