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托育机构、各相关部门:
现将《礼嘉镇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礼嘉镇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排查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规范礼嘉镇托育服务市场秩序,保障婴幼儿安全和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常州市简易学校和托育机构排查整治工作会议要求和《武进区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武婴幼儿照护组〔2022〕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场所)排查整治行动,特指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排查整治行动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综合治理、注重实效”的思路,坚持“政府组织、部门履职、属地管理”的原则,通过排查整治,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托育机构经营者的安全责任意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规范日常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婴幼儿的安全。
二、排查对象
全镇范围内所有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等托育服务的机构或场所。
三、排查重点
(一)无证照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或场所。未持有教育、民政、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等部门颁发的任何证照,实际未登记擅自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或场所。
(二)超注册登记范围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在民政、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等部门取得《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但其业务范围(或经营范围)没有载明托育服务内容,实际超范围擅自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
(三)已注册登记但未备案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载有“托育服务”业务(经营)事项,尚未取得卫生健康部门颁发的《托育机构备案回执》,实际在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
(四)未备案的幼儿园托班。经教育部门审批合格的幼儿园开设的招收2至3岁幼儿,尚未向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的托班。
(五)已备案的托育机构。取得区卫生健康部门《托育机构备案回执》的机构。
四、排查整改安排
(一)摸底排查阶段(2022年6月7日前)。依据《关于礼嘉镇托育服务的机构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围绕排查对象及排查重点,立即组织工作队伍对辖区内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进行全面摸底核查,重点核查机构从业人员资质情况、是否登记注册、业务(经营)范围是否包含托育服务、未备案具体原因及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意见,填写《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摸底核查汇总表》(附件1)《未备案机构摸底核查表》(附件2)《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从业人员调查表》(附件3)。
(二)限期整改阶段(2022年7月1日前)。按照边查边改、疏堵结合的方法,对纳入整改的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牵头下达《整改意见书》(附件4),引导和督促机构对照要求,限期整改、分类整治。对于通过整改能够达到托育机构备案条件的,要指导其办理备案相关手续;对于通过整改仍达不到托育机构备案条件,但具备校外培训、中小学生托管服务等机构条件的,要指导其对照相关条件依法依规领取证照,限期转变经营内容,合规经营,并妥善分流安置收托的婴幼儿到有资质的托育机构;对不具备整改、转变条件的,要制定关停取缔方案。
(三)整治清理阶段(2022年7月20日前)。对在限定时间内没有进行整改或不具备整改、转变条件仍违规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将其纳入《违规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整治清单》(附件5),并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关停取缔,整治清理过程中要坚持依法行政,注意工作方式方法,避免产生不稳定因素。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8月1日前)。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提炼整治行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并于8月1日前将此次排查整改情况形成工作材料,并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巩固整治成效,深入推进托育机构长效监管。
五、责任分工
宣传:负责做好全镇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排查整治工作的政策宣传、舆情监管和综合整治的相关信息报道工作。
行政审批局(教育事业):协助做好托幼一体化幼儿园托班的备案工作。
建设局:负责做好托育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的工程质量监管及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协助相关部门依法取缔建筑质量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构。
行政审批局(卫生健康):牵头制定全镇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及时掌握了解各责任部门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汇总整理相关信息,上报相关部门。负责对托育服务机构卫生防疫的监督检查。
行政审批局(市场登记):负责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托育服务机构的注册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局礼嘉分局:负责对托育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处罚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机构;依法处罚超出营业执照规定经营范围的机构。
派出所:负责对托育服务机构安全设施及周边的安全隐患和高危人员进行排查,对相关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消防中队:负责对托育服务场所开展消防宣传和监督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形成合力。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排查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上下联动,横向配合,形成合力。要及时将摸底核查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向党委政府汇报,动态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切实把全镇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排查整治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
(二)加强宣传,规范整治。相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合法经营、安全管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宣传,引导机构增强责任意识、安全意识。要联合区相关部门,加强对违规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整治清理,注重规范引导,确保整治清理工作合法合规,舆情平稳。
(三)强化督导,压实责任。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排查整治行动的全流程督导。要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并严格按照序时进度,上报各类材料至行政审批局卫生健康科。联系人:贾晓燕,联系电话:86233261。对履行职责不到位、推进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工作纪律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