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局、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水产品质量安全,切实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渔业健康发展,根据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局、卫生健康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武进区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武农发〔2021〕135号),《常州市武进区水产品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武农发〔2021〕17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十九大提出的食品安全战略,遵循“四个最严”要求,以维护和促进公众健康为目标,按照区级《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部署,开展农产品生产、上市前流通环节精准治理。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使生产方式进一步转型升级,绿色防控技术得到普遍应用,农药兽药使用更加科学合理,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问题基本解决,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上市问题有效遏制,生产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属地责任、监管责任、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上市前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机制逐步建立。
二、治理的重点品种
以鳊鱼为治理重点,逐步将其他水产养殖品种纳入治理行动范围。
三、行动时间
2021年10月—2024年10月
四、重点任务
(一)严格农药兽药生产经营管理。镇行政审批局要严把农药兽药行政许可审批关口,雪堰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要加大农药兽药质量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农药产品二维码追溯管理制度;加强限用农药监管,实行定点经营、实名购买、购销台账、溯源管理;加强兽用原料药管理,要将原料药纳入追溯范围,防止非法流入养殖环节。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管理。
(二)开展基础信息采集。各行政村要组织协调好,以村为单位摸清本村所有水产养殖主体的面积、产量、病虫害发生、用药习惯、农产品上市等情况。根据规模主体入网监管的原则,将水产养殖主体首先入网监管。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按照“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要求,每个网格明确专人负责,负责区域内用药指导及监督。由各村建立完善《水产养殖生产者名录》,名录库每年更新一次并上报至镇农村工作局汇总备案。
(三)加大普法宣传教育。通过入户宣传、培训、新闻媒体、两微一端平台等多种形式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由各村对投入品生产经营户、水产品生产者、水产品经济人三类从业主体告知到位,并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每年组织三类从业主体参加农产品质量政策法律类培训,帮助其明确法律责任,逐步提升主体责任意识。
要加强安全用药宣传培训,让养殖者牢固树立“不合格不上市”的意识,纠正常规农兽药可随意使用的错误认识。对养殖生产主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用药培训。
同时根据方案落实情况,强化成效宣传,曝光典型案例,营造强大声势,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形成社会共识,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治理工作。
(四)推广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模式。镇农村工作局要结合本地实际,调整品种结构。指导养殖户绿色养殖,开展“水质智能监控与调节”、“稻鱼循环种养”等健康养殖技术模式的试验示范和推广。
引导水产养殖户调整优化养殖品种结构;开展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如养殖密度较大且管理能力跟不上的,应适度降低养殖密度。
镇村两级加强对养殖主体投入品使用指导和培训,持续宣传普及安全用药知识,提高生产者正确选药、科学用药意识和水平,引导其减少限用兽药用量和频率。
(五)严查养殖环节使用禁限用药物行为。镇农村工作局必须坚持“零容忍”,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管理站要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提高快速检测(以下简称“速测”)手段,实行精准监管。在农兽药经营门店、种植养殖基地和合作社场所张贴禁限用药物清单等宣传资料。配合区农业执法部门加大监督抽查力度,提高抽检比例,发现不合格产品及时向社会公布,对违法行为开展调查,提供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切实发挥司法震慑作用。
(六)管控上市水产品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加大日常检测,充分用好各类检测手段,提升精准监管执法水平。采用“双随机”形式,逐步加大各涉渔村生产过程检测频次,提升检测覆盖率。针对鳊鱼养殖开展限用药残专项摸底检测,掌握限用药残留情况。上市高峰期,加强常规农兽药残留的监督抽查,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依法处置并督促整改到位。
保障镇级水产品药残快检实验室正常运行。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服务站试点建设村级快检室,推广开展胶体金检测,延伸快检服务网络。每年组织快检员开展培训提升检测技能水平。
(七)用好达标合格证制度。镇农村工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雪堰分局、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大力推进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各村要督促养殖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在农产品上市时开展检测并开具合格证。加强合格证开具日常巡查,对冒名开具、虚假合格的,列入农产品质量安全失信“黑名单”,实现养殖过程全程质量可追溯。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服务站点建设提升,解决小户、散户合格证开具、追溯难等问题。
(八)严格市场准入管理。市场监管局雪堰分局、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要督促农产品交易市场和农产品销售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查验责任,查验并留存农产品可溯源凭证和产品质量检测合格凭证。对无法提供可溯源凭证的禁止进入市场销售,对无法提供产品质量检测合格凭证的进行速测,检测结果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对多次检出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品种要加大检查和检测力度,严厉打击在市场销售过程中添加使用禁限用药物,超范围超剂量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九)完善农兽药残留全链条治理机制。强化组织协调,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作用,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农兽药残留治理中的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将农兽药残留治理情况纳入相关考核。实施准出准入机制;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要推进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和追溯制度;市场监督管理局雪堰分局要督促落实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入市查验制度,切实推动食用农产品产地赋码带证上市、市场验码查证准入。各部门建立健全产地、市场不合格产品信息双向通报查处机制,相互通报不合格产品销售流向、产地等信息,实施双向追踪溯源,共同核查处置。建立联动机制,相关部门联合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行刑衔接办法,完善犯罪案件移送与案件督办工作机制;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推动建立地区间、部门间食品安全案件查办联动机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办案协作、涉案物品处置等问题。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具体措施。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省、市、区、镇部署要求上来,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拿出管用措施。
(二)强化组织领导。镇农村工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雪堰分局、辖区内各派出所、镇经济发展局、镇行政审批局、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专项工作组。将农兽药超标问题治理纳入年度食品安全工作专项考核,各相关部门要对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指导,及时解决。各村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完善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持续开展治理。
(三)强化监管指导。工作组将按照上级部署,结合本地生产实际,适时下发技术性指导意见,针对禁限用药物使用、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并适时组织检查。各村、相关单位要实施精准的规范用药指导、技术服务,做到全链条各环节摸清问题产生的根源,制定精准治理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报送镇级工作组备案。
(四)强化社会共治。各村、各相关部门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出台相关奖励办法,接受群众监督。要以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宣传行动成效,曝光典型案例,营造强大声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农兽药残留问题治理。相关信息联系人:赵琦 0519-86162163。
附件:雪堰镇水产品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专项工作组成员名单
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雪堰镇水产品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专项工作组
按照《雪堰镇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要求,根据职责分工,成立专项工作组。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镇农村工作局,负责行动的日常协调、组织工作等。具体工作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孙 俊 副镇长
唐海锋 副镇长
陈世华 副镇长
曹 冰 副镇长
王 薇 副镇长
唐 鑫 镇党委委员
副组长:毛 峰 市场监督管理局雪堰分局局长
顾 涛 雪堰派出所所长
费 春 潘家派出所所长
沈晓东 漕桥派出所所长
施卫东 镇农村工作局副局长
胡铭伟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雪堰中队
队长、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挂职)
袁 湘 镇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组 员:沈小平 镇农村工作局副书记
邹福明 市场监督管理局雪堰分局副局长
陈小园 镇经济发展局食品安全岗负责人
赵 琦 镇农村工作局五级岗
陈 健 雪堰派出所副所长
张 旗 潘家派出所副所长
唐敏锋 漕桥派出所副所长
刘晔涛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雪堰中队副队长
金建新 新康村书记
边伟光 楼村村书记
赵蕴炜 夏庄村书记
吴卫丰 城西回民村书记
汪云飞 曹家村书记
蒋 均 圣烈村书记
杨国仪 南宅村书记
王曙东 凤凰村书记
丁卫东 夏墅村书记
周文良 王允村书记
胡亚伟 绣衣村书记
杨晓丰 共建村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