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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国谈药“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MB1938455/2022-00071
主题分类: 医药卫生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常医保服务〔2022〕44号 发布机构: 武进医保分局  
产生日期: 2022-04-26 发布日期: 2022-05-0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国谈药“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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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国谈药“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的通知》的通知
常医保服务〔2022〕44号
 

各辖市(区)医疗保障局(分局),常州经开区医保分局,市医保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国谈药“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的通知》(苏医保函〔2022〕11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将曲妥珠单抗注射剂、贝伐珠单抗注射剂、阿达木单抗注射剂、雷替曲塞注射剂、厄洛替尼口服常释剂型、地拉罗司口服常释剂型等6个药品,调出单独支付药品管理范围,同步调入基本医疗保险特定病药品管理范围。

二、将艾曲泊帕乙醇胺片调入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管理范围。

三、将盐酸埃克替尼片调出基本医疗保险特定病药品管理范围,同步调入单独支付药品管理范围。

四、调整药品的范围包括同通用名、同医保目录剂型的仿制药和生物类似药。

五、市医保中心要做好药品目录数据库动态更新、医保责任医师动态调整等经办服务管理工作。

本通知自2022年5月1日起执行。

常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国谈药“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的通知》(苏医保函〔2022〕114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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