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社区,各有关部门:
根据武爱卫会〔2022〕11 号关于印发《文明典范城市建设公共场所禁烟治理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街道办制定了《南夏墅街道文明典范城市建设公共场所禁烟治理提升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南夏墅街道办事处
(此件公开发布) 2022 年6月22日
南夏墅街道文明典范城市建设公共场所
禁烟治理提升行动方案
为治理公共场所吸烟不文明行为,控制和减少公共场所吸烟对人体健康带来的危害,根据武爱卫会〔2022〕11 号《关于印发<文明典范城市建设公共场所禁烟治理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南夏墅街道实际,特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武进区创建典范性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年)》等相关要求,针对公共场所禁烟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遵循标本兼治、建管并重、疏堵结合、全民参与的原则,协调各部门齐心协力,引导全街道人民积极参与,组织开展公共场所禁烟治理提升行动,有效制止公共场所吸烟现象,努力营造良好无烟环境,建设水平更高、人民更满意的南夏墅街道。
二、重点任务
1、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对禁烟控烟规定、烟草烟雾危害、吸烟危害等专题知识进行宣传普及。
2、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要设置醒目的吸烟危害宣传警语;取缔拆除设置在人员密集区域和行人必经的主要通道、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吸烟区。
3、医院、学校、商场超市、宾馆饭店、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网吧、营业厅、交通场站等公共场所点位严格落实禁烟措施,设置规范醒目禁烟标志(附件 1)、无吸烟现象,加强对公共场所负责人指导督促,落实控烟主体责任,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三、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公共场所禁烟治理提升工作职责分工如下:
1、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爱卫办):负责制定南夏墅街道公共场所禁烟治理提升行动方案;组织、协调工作督查、评估和考核;组织开展禁烟工作督导;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对禁烟控烟规定、烟草烟雾危害、吸烟危害等专题知识进行宣传普及。负责对医院禁烟工作的监督管理。
2、社会事业局:组织开展禁烟工作督导;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对禁烟规定、吸烟危害等专题知识进行宣传普及。负责对学校、公共文化设施禁烟工作的监督管理。
3、派出所:组织开展禁烟工作督导;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对禁烟规定、吸烟危害等专题知识进行宣传普及。负责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禁烟工作的监督管理。
4、高新区交通执法中队:组织开展禁烟工作督导;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对禁烟规定、吸烟危害等专题知识进行宣传普及。负责对出租车、公交车、长途汽车站、地铁及地铁车站、公交中心站禁烟工作的监督管理。
5、经济发展局:组织开展禁烟工作督导;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对禁烟规定、吸烟危害等专题知识进行宣传普及。负责对超市、农贸市场禁烟工作的监督管理。
6、行政审批局:组织开展禁烟工作督导;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对禁烟规定、吸烟危害等专题知识进行宣传普及。负责对政务服务大厅禁烟工作的监督管理。
7、办公室:组织开展禁烟工作督导;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对禁烟规定、吸烟危害等专题知识进行宣传普及。负责对机关禁烟工作的监督管理。
8、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对禁烟规定、吸烟危害等专题知识进行宣传普及。负责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禁烟工作的监督管理。
四、进度安排
1、前期准备阶段(6 月30日前)。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爱卫办)制定行动方案,进一步细化实施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各单位明确联络员 1 名,人员名单(附件 4)于 6 月28日前报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爱卫办)。
2、集中检查阶段(7月1 日—8 月 31 日)。各单位按照《南夏墅街道文明典范城市建设公共场所禁烟治理提升行动方案》,对相关公共场所通过集中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强化禁烟工作监督管理,每月20日前上报督导检查月报表(附件 2)。由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爱卫办)汇总后上报区爱卫办。
3、督查评估阶段(9 月 1 日—9 月 30 日)。采取自行督查、联合督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定期对相关公共场所禁烟工作开展监督检查,通报有关情况。同步接受区督查组督查,9 月底区文明城市建设指挥部将对治理提升行动进行评估,结果纳入年度考评考核。
4、巩固提升阶段(10 月 1 日—年底)。组织召开治理提升行动总结,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成效。坚持集中治理与长效管理有机结合,将各项有效措施纳入长效机制,推动工作高效质优、常态惯性进行。
五、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公共场所禁烟治理提升行动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对相关公共场所禁烟工作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实现公共场所场所禁烟工作全覆盖。各责任部门要迅速将提升行动摆上重要位置,明确责任分工,建立推进制度,落实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无缝对接、高效推进。
2、广泛宣传,合力推进。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组织开展禁烟控烟规定、吸烟危害健康等专题知识的宣传普及,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让人人高度关注和充分认识吸烟的社会危害性,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
3、强化督导,落实长效。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认真制定禁烟工作监督检查方案,落实禁烟要求,定期组织开展督查,通报禁烟工作情况。确保文明城市测评实地考察禁烟工作不失分、得高分。同时,要坚持集中治理与长效管理有机结合,将各项有效措施纳入长效机制。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及时总结提炼、宣传推广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典型,推动公共场所禁烟工作高效质优、常态惯性进行。联系人: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爱卫办)房赟,电话:86491827,邮箱:769064634@qq.com。
附件:1.江苏省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制作标准与张贴规范
2.公共场所禁烟治理提升行动月报表
3.公共场所禁烟治理提升行动督查表
4.公共场所禁烟治理提升行动联络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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