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意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扎实完成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努力为履行新使命、谱写新篇章提供坚实安全保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履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谱写“强富美高”新武进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贯彻省、市、区党代会精神,落实全市“532”发展战略决策部署要求,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实施精准治理、科学治理、综合治理。持续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继续保持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打造统筹发展和安全示范区,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目标
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在基层一线落地生根,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
风险隐患化解更加有效。安全生产源头准入和风险管控更加严格,传统高危行业领域和新兴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有效化解,风险隐患得到有效管控,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的能力显著高。
本质安全基础更加扎实。以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赋能安全生产,更加安全可靠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得到广泛应用,产业工人安全素质和全社会安全文明程度不断提升。
安全制度机制更加完善。梳理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责任体系、工作机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
经过共同努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持续深化、成效巩固扩大,为达到安全管理和本质安全的更高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三、重点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在全面贯彻落实《武进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武办发〔2020〕47号)、《武进区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武办发〔2021〕13号)、《武进区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开展深化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工作实施方案》(武政办发〔2021〕52号)等文件的基础上,围绕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巡查考核督导、市考核督导、区专项督导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围绕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暴露出的深层次矛盾问题,围绕易发生事故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风险、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围绕新业态、新技术、新工艺带来的重大安全风险,根据全区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涉及我局的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如下重点工作任务。
(一)深化理论武装。6月底前,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至少安排1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交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筑牢安全发展思想基础。〔责任科室:办公室〕
(二)深入学习培训。按照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组织开展1次加油站和商业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能力提升培训,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培训必需内容。〔责任科室:商贸流通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三)深度宣传推广。多层次多角度持续深入报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举措、亮点成效,形成强大舆论声势。加大公益宣传力度,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加大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和问题隐患曝光力度,推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责任科室:商贸流通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四)强化全员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并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持续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宣讲活动,深入宣贯《安全生产法》,引导企业员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积极选树落实主体责任示范企业,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引领效应。〔责任科室:商贸流通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五)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企业建立并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理论教育与实践技能培训。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导向,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切实提升企业员工安全管理和安全作业能力。〔责任科室:商贸流通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其他相关科室〕
(六)深化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防范。重点针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加油站等敏感场所,持续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范消防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强化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监管,全面规范和提升大型商业综合体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科室:商贸流通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市场管理和电子商务科〕
(七)督促做好餐饮行业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督促餐饮经营单位定期对燃气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应及时整改,不能自行整改的,可向负责供气的燃气企业寻求技术指导;督促餐饮经营单位在用气场所张贴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公示牌应包括自查情况公示、供用气合同、安全使用告知书或安全用气手册等内容,接受公众监督。〔责任科室:商贸流通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八)持续加强经济开发区安全风险防控。深化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经济开发区区域安全主体责任,推进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督促指导经济开发区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优化区内规划布局,严把项目准入关。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推动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完成安全风险评估和平台建设任务。〔责任科室:外资和开发区科(项目招引科)〕
四、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机制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全链条、全方位推动《实施方案》落实落细。局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全面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局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及时研究部署专项整治重点工作,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一级带动一级,层层压实责任。
(二)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要严格执行“三管三必须”要求,将专项整治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要健全完善责任体系,形成监管合力,严格按照时限进度,定期对标销账,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措施执行到位。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基础。
(三)进一步强化闭环整改。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全面排查重大安全风险和各类问题隐患,动态更新完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从严从速闭环整改。要健全完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销号全过程闭环管理制度,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要认真汲取各类事故教训,加强警示教育,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补齐短板、堵塞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