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大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全面深入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现将《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 年)顺利实施完成,并取得明显成效。未来五年,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做好市场监管系统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常州市武进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结合我区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现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市场监管普法工作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必须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中央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以提高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为目标,以提升市场监管干部、市场主体和消费者法治素养为重点,以增强市场监管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突出普法重点内容、重点对象和重点任务,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市场监管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以高质量普法服务地区新发展格局,推动武进区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理念牢固树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化落实,普法工作形式更加丰富,内容更加鲜活。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局执法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能力有效提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更加浓厚,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显著增强。社会面普法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入,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消费者对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普法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明确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意识形态工作重要阵地,确保党的主张贯彻落实到普法全过程和各方面。
——坚持服务群众。武进市监,民生为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按照法治武进建设的要求,突出市场监管工作重点,把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与改革、监督、管理、服务相结合,着眼于基层和群众的法律实际需求,把法治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过程,变成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过程,努力提升全社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公民责任意识。
——坚持改革创新。及时总结经验,把握规律,积极适应科技变革和网络传播的新趋势,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及方式方法创新。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立法、执法、法律服务中,使全区市场监管干部职工自觉学习、科学运用及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时代性和创造性。
——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
国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市场监管普法融入法治实践,融入执法、执法监督、复议应诉、投诉处理、日常监管等全过程、各环节。
二、明确市场监管普法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核心要义、基本精神和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支部和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通过多种形式,发挥好各类宣传阵地、载体作用,切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宣传宪法。
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学习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积极组织参加全省“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全方位、多角度广泛宣传宪法,推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社会氛围。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市场监管干部宪法意识。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
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论述,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学习宣传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学习宣传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和精神,通过微动漫、短视频等传播形式演绎故事、传播知识。积极在本系统开展民法典学习活动,特别是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四)深入宣传与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
继续把宣传市场监管部门为执行主体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作为基本任务,适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大力宣传行政许可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市场准入相关法律法规,深化市场准入制度改革,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持续推进安全监管改革创新,坚守安全底线。适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大力宣传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共建大保护格局,服务科技创新,促进科技强国建设。适应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大力宣传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持续优化高质量发展环境。
(五)深入宣传与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市场监管法律
法规。
大力学习宣传网络平台监管、广告监管、价格监管、信用监管以及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公正、透明、规范、便捷、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大力学习宣传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促进充分竞争相关法律法规,推进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大力学习宣传有关平等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力学习宣传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执法部门通用法律法规,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民、法人和组织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六)深入宣传党内法规。
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全系统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深入宣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建立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责任制,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列入党员、干部考核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推进市场监管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大力推进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网络,推动普法与治理集成,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市场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从市场监管干部、市场主体、行业团体、消费者四个维度加强普法工作。
(一)加强市场监管干部法治能力培养。
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通过开展法治讲座、法治研讨、法治培训等活动,强化法治教育,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法律法规与业务知识培训不少于60学时,引导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提升纳入法治建设总体规划,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每年不少于四次)、执法人员旁听庭审(每年不少于1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等制度,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坚持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和组织实施新进人员法律学习考核、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干部提拔法律知识考试,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市场监管干部的自觉行动和必备素养。
(二)加强市场主体守法经营教育。
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和行政指导,倡导各类市场主体不断提升诚信守法意识,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持续开展“法企同行”主题活动,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诚信经营意识和合规管理观念。开展“法律进网络”活动,针对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实际,推进互联网平台依法治理,完善网络管理制度,培育符合互联网发展规律、体现公序良俗的网络规则,加强对互联网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互联网企业自觉履行市场主体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
(三)加强行业团体自治能力培养。
依托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引导和支持市场监管领域相关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推进行业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
(四)加强消费者依法维权教育。
积极利用“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 世界计量日、“6·7”世界食品安全日、“10·14”世界标准日、安全生产月、安全用药月、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根据消费者特点,组织开展消费保护、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打击传销、互联网消费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妇女、青少年、农民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利用群众身边的人和事来以法释惑,以案讲法,增进其对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认识和了解,营造全社会关注、重视、支持市场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建立和完善消费者咨询知识库,使12315热线成为普及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前沿阵地。
四、着力提高市场监管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一)把普法融入执法过程。
坚持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普法,增进社会公众对市场监管执法的认同感;坚持在执法办案程序中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普法,通过现场执法说理、案后回访教育、个案行政指导等多种方式,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坚持在执法后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公职律师、行政执法人员、法律顾问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使广大法治工作者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普法者,遴选本区域查办的各类典型案件,编写市场监管典型案例选编,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示范、预防、教育功能。
(二)把普法融入日常监管过程。
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深化商事主体登记制度改革,深化市场监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行政许可、检查、奖励、裁决等工作中,加强释法析理,引导服务对象依法办事,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力量。
(三)创新市场监管普法载体。
推进“智慧普法”,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坚持“内容为王、移动为先、创新为要”原则,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提升全民普法的覆盖面和便捷性。提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普法渠道信息发布阅读量和传播率,加大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等普法作品的供给,使互联网成为普法工作创新发展的最大增量。坚持创新普法方法手段,加强对各类人群不同法治需求的分析,提高普法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形成法治需求与普法供给之间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增强受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
五、切实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组织成立“八五”普法领导小组,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科学制定并认真组织实施市场监管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法治宣传教育重点任务和责任部门,细化任务分工,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做到普法计划、内容、人员、时间、效果、经费 “六落实”。
(二)健全工作机制。
要加强统筹协调,发挥工作合力,推动形成法规科牵头协调, 各业务科室、分局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健全市场监管领导干部、监管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健全新进人员法律学习考核、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干部提拔任前法律知识测试等制度,推动以考促学、以考促用。完善考评机制, 把普法工作纳入综合考评,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
(三)落实普法责任。
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 法”年度履职评议制度,推行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重要工作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履行普法责任报告书、 履行普法责任评价书“三单两书”制度,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压实普法责任。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加强本系统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落实普法责任。
(四)保障普法经费。
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预算管理,根据年度工作需要,安排专项普法经费,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有效开展。从人员配备数量、经费、装备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切实向基层分局一线倾斜,为基层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创造更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