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 (街道、高新北区) 爱卫会、区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常州市除四 害管理办法》, 落实城镇长效管理措施, 降低 "四害, 密度, 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 区爱卫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 展夏秋季蚊蝇消杀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消杀范围
1. 全区建成镇、街道、高新北区内村 (居) 民住宅区 及辖区内各单位内外环境, 公共绿地、客井、公共厕所、垃 圾收集亭、垃圾中转站和下水道周围等。
2. 镇、街道辖区内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饭店、 食品生产加工业、机关、学校等重点场所。
二、时间安排
2022年6月1日至10月31 日。
三、消杀药品、配比方法
各镇、街道、高新北区消杀药为 "高效氯氰菊酯”乳油。 配比方法: 用水按100倍稀释,按30 -40克制剂/平方米浓度 成分,滞留喷洒。
四、防制措施
(一 ) 环境管理。各镇、街道、高新北区要结合环境管 理, 重点加强对垃圾、粪便及废弃物等蝇类孳生地的清理, 减少蝇类孳生场所。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垃圾容器保持密 闭定期清洗, 不遗留暴露垃圾; 公厕要定时冲洗, 保持清洁; 食品加工制售行业要及时清运处理下脚料, 定时清扫, 泄水、 腐烂动植物等废弃物要封闭放置, 及时清扫处理; 集贸市场 经营禽、肉、鱼等摊位要有固定密封垃圾存放容器和冲洗设 施。 同时, 要对各类水体, 特别是建筑工地、公园绿地、废 品收购站、车辆修理厂 (店) 的废旧轮胎、居民房前屋后的 盆罐等积水进行清理; 农村要重点加强对死水塘、沟渠等蚊 虫孳生地场所的清理。
(二 ) 物理防制。不断完善重点单位的防蚊蝇设施, 如 纱窗、纱门、风帘等, 室内尽可能采用物理灭蚊蝇方法, 如: 灭 (诱)蚊蝇器 (灯) 、诱蝇笼、粘蝇条、蝇拍等。
(三 ) 化学防制。为了保证蚊蝇消杀效果, 室外场所主 要使用化学杀虫剂进行外环境消杀, 要注意消杀药物的使用 方法, 要求现配现用, 不可久置。不允许再添加高毒性化学 杀虫剂。避免因使用不当而导致抗药性的产生, 同时尽量避 免杀虫剂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不利影响。
五、工作要求
(一 ) 各镇、街道、高新北区, 区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 蚊蝇消杀工作, 把除害消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结合新冠肺 炎常态化防控、城镇建设、环境综合管理和行业特点, 认真 组织辖区内各行业各单位扎实有效地开展蚊蝇消杀活动, 把 蚊蝇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
(二 ) 各镇、街道、高新北区, 区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 《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和《常州市除四害管理办法》有关 规定, 对照标准, 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
1. 各镇、街道、高新北区要认真组织协调区域内的消 杀工作, 安排好消杀蚊蝇药品和器械、技术培训以及检查督 促工作, 做好消杀员职业防护工作。对重点单位和场所的蚊 蝇消杀工作要进行技术指导和宣传教育, 使其掌握科学合理 的蚊蝇消杀方法, 有效控制蚊蝇密度。 同时, 要严格督查消 杀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杜绝乱添加现象和浪费现象, 保 证科学、合理、有效用药。
2.城管局要加强对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果壳箱等卫 生设施的卫生管理和药物消杀工作, 及时清除四害孳生场所。要加强对城市行道树和公共绿地的虫害防治与日常管 养, 使虫害防治与消杀蚊蝇工作起到互补作用。
3.住建局要加强对建筑、拆迁工地的管理, 设置密闭垃 圾收集容器和临时水冲厕所, 及时清除暴露垃圾, 填平污水 沟塘。要重点加强对工地食堂和工人住宿区的管理, 完善防 蝇设施, 组织开展消杀工作, 确保工地环境卫生和蚊蝇密度 达到标准要求。
4.农贸市场要明确专人负责, 落实各项卫生保洁制度, 各类废弃物要做到密闭收集和日产日清。同时, 要完善防蝇 设施建设, 并规范使用。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各 类农贸市场的监督检查, 确保农贸市场整体环境卫生以及蚊 蝇密度均能达到标准要求。
5.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食品餐饮行 业、单位食堂、 "五小, 行业、公共场所等的监督检查力度, 不断提高行业除害消杀水平。疾控中心要按照《江苏省城市 四害密度监测技术方案》的要求, 做好蚊蝇密度监测工作。
6.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小区, 由物业管理公司根据 全区统一要求, 组织开展小区范围内的蚊蝇消杀工作。
7. 各镇、街道、高新北区, 区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单 位卫生管理工作, 注重卫生设施建设, 落实卫生管理制度, 重点抓好本单位食堂、垃圾箱和厕所的消杀。 同时, 要进行 全面卫生大扫除, 彻底清除单位内部卫生死角, 落实专人负 责单位内的消杀工作。
(三 ) 各镇、街道、高新北区认真制定镇、街道消杀工 作方案。
六、其它事项
蚊蝇消杀期间, 区爱卫办将组织人员对蚊蝇消杀工作实 施情况进行抽查, 对蚊蝇消杀工作不力的镇、街道给予通报。 各镇、街道、高新北区爱卫办于11月10日前将本镇、街道、 高新北区开展的蚊蝇消杀工作情况、活动照片资料、消杀药等票据复印件等以书面形式上报区爱卫办。
邮箱: 390416244@QQ.com
常州市武进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2 年 5 月 27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