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武环督查办﹝2021﹞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省级生态环保专项督察反馈问题(编号82)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编号82:省级环保督察交办的码头堆场扬尘整治不力问题仍然存在,抽查发现武进市政、绿和环境码头物料露天堆放未覆盖,扬尘污染严重。
整改情况:问题发生后,我局根据《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常州市武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和绿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规定采取扬尘防治措施行为立案调查并实施行政处罚。常州市武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和绿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针对督察指出问题立行立改,按照时间节点整改到位,完成点位问题销号。2021年以来,区交通运输局联合相关部门加强辖区内河码头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加强防风抑尘网、围档、喷淋等环保设施维护,并确保有效运行,同时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于环境保护方面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起到处罚一家,警示一片的效果。经现场核查,反馈问题编号82已整改到位,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日起至2022年11月7日止,共7天。
请广大群众监督。在公示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向武进区交通运输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联系电话:武进区交通运输局:0519-86503635
常州市武进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