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武环督查办﹝2021﹞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省级生态环保专项督察反馈问题(编号81)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编号81:滆湖段工地施工道路未按规定硬化,水泥罐车驶过时尘土飞扬。
整改情况:武进区南沿江城际铁路NYJZQ-5标段项目部对照《交通重点工程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细则》,认真整改滆湖段施工现场相关问题:一是施工单位根据项目环保管理规定对该施工段负责人和技术主管进行处罚;二是投入50余万元对滆湖段施工便道进行全面清理、修补和硬化;三是加强便道管控,严禁非施工车辆进入施工便道。
经现场检查,南沿江高铁滆湖段相关问题已整改到位,并于2021年9月7日通过省相关部门对该点位的现场销号检查,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5月13日起至2022年5月20日止,共7天。
请广大群众监督。在公示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向武进区交通运输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联系电话:武进区交通运输局:0519-86503635。
常州市武进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