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有效防范化解农村道路(普通国省道和县道、乡道、村道)交通安全风险,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局实际,立即组织开展为期两年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高效统筹发展和安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突出问题导向,聚焦管理重点,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有序的农村道路通行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压紧压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提升农村道路基础设施保障水平,进一步规范农村客货运输管理,提升农村道路本质安全水平,努力实现“两个确保、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
三、组织领导
成立区交通运输局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周俊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凌光旭、顾青、严伟俊、张晓军、薛飞担任,局办公室、法制安全科、规划计划科、工程管理科、运输管理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全面组织领导、指挥协调职责范围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严伟俊兼任,局工程管理科承担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牵头和组织实施;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向领导小组汇报;根据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对具体工作做出计划安排,做好指导、协调、督查和总结,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工作有效推进。
四、主要任务
(一)打好重点路段整治攻坚仗。
1.深入实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紧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持续推进农村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大力提升安全防护能力。一是对农村道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高路堤、学校周边及事故易发路段等进行全面排查,开展道路安全设施和道口等提升优化。路面宽度小于等于4.5米的四级公路,具备条件的,组织增设错车道。二是协同公安部门及属地政府大力推进“千灯万带”、“三个一”等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对混合交通流量大、事故多发的农村道路平交路口,按要求增设信号灯、减速带、视频监控等交通安全设施。特别是近三年发生过交通亡人事故的平交路口、临水临崖等险要路段,增设或完善警告标志、标线、减速设施、示警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路侧护栏、“电子哨兵”等交通安全设施。三是开展农村道路环境综合治理。加大路政巡查频次,及时发现和处置农村道路标志标识破损、缺失和路树遮挡等隐患。以雪漕线、湖滨路、常武路等为重点,开展农村道路交通环境综合治理,排查清理存在安全隐患的非公路标志。协同市公路中心及公安部门、属地政府对S232省道、S239省道中央开口过多问题开展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四是开展“平安放心路”创建。每年编制“平安放心路”创建计划,按要求开展创建工作,持续提升“平安放心路”创建水平。(责任单位:局工程管理科、执法大队、公路中心)
2.规范农村道路涉路施工管理。加强涉路施工许可审批,严格审查当事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及时签订安全协议,明确维护和管理责任。规范涉路施工许可流程,加大重点区域、主要节点未经许可开展涉路施工的查处力度,重大涉路工程实行论证会制度。加强现场安全措施监管,加大涉路施工路段巡查力度,及时排查督导,确保交通安全警示标志、防护设施设置规范,减少交通安全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局工程管理科、执法大队、公路中心)
3.强化农村道路交通违法治理。紧盯非法营运、超限超载、非法流动加油车等突出问题,加大与公安、应急、市监等部门执法联动,加强数据比对、信息互通,在重点路段、景区、客运集散地深入开展联合整治、精准查处,切实维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联合农业农村等部门,积极开展外省变形拖拉机专项治理,防止输入性风险。(责任单位:局运输管理科、执法大队)
(二)打好重点车辆整治攻坚仗。
4.严管高危车辆。全面梳理排查车籍地在我区的客运、危运车辆底数,对超限多、违章多的重型货运车辆,建立专门清单进行重点监管。督促重点运输车辆应用“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防止“装而不用”、“用而不管”,确保动态监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报警信息处理处置到位。加强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电子运单填报、使用的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承运人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等违法行为。督促危险货物交通运输装货人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严格落实“五必查”,实现全流程监管。督促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借助“行前安全测评提示系统”,加强对驾驶员行前安全提醒。加大非法改装运输车辆查处,推进“一体化+智慧执法+信息监管”交通综合执法新模式。(责任单位:局运输管理科、执法大队)
5.严惩违规违法。加强渣土车、工程车等重点工程车辆整治,对渣土车超限超载及污染路面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查处。严格落实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专班工作要求,对校园周边路域加强巡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对校园周边疑似非法营运车辆严格排查,切实保障校园出行安全。与公安部门加强信息互通、数据共享,强化分析研判,深化“江苏省道路运输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的应用,强化实时监控,依托科技精准执法,利用非现场执法等手段加强对客运班线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责任单位:局运输管理科、执法大队)
6.严抓源头安全。突出道路货物装载源头专项治理,确保辖区内道路重点货运源头称重监控设施100%接入省控平台,使用率达到100%。深化科技治超,确保2022年底前完成新增4套公路动态称重检测系统建设。推进农村公路动态称重系统建设规划研究,提高不停车检测系统建设和使用覆盖面,不断完善路面查处、源头管控、科技精准执法一体化监管治超新模式。(责任单位:局运输管理科、执法大队)
(三)打好重点人员整治攻坚仗。
7.强化重点驾驶人员管理。联合公安部门开展“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驾驶人“起底”行动,全面核查驾驶人身份信息背景及其他影响安全驾驶的关联信息,滚动清理重点车辆驾驶人逾期未审验、未换证、未学习等隐患,对不符合驾驶要求的,一律依法处置。对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督促企业加强管理;对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驾驶人员,督促企业及时调整其岗位。加强重点车辆驾驶人员的健康监测和日常管理,防止“带病上岗”、“负气上岗”等现象。(责任单位:局运输管理科、执法大队)
(四)打好重点企业整治攻坚仗。
8.全力消解隐患企业存量。协同公安部门及属地政府开展辖区各类道路重点交通运输企业“拉网式”大排查,全面掌握道路运输企业底数和经营情况,深入开展入企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不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存在安全隐患、经责令整改仍不整改以及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依规实施相应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落实“红黑名单”通报制度,联合市监、公安等部门实施失信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局运输管理科、执法大队)
9.全力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压紧压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签订安全生产职责承诺书,定期开展“综合体检”。严格落实超限超载源头监管、企业信用挂钩等机制,倒逼企业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道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严格把关新设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管理制度审核,规范做好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备案和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工作。严禁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挂靠经营或以合作经营的名义挂靠经营。(责任单位:局运输管理科、执法大队、运输中心)
10.全力加强社会机构监管。落实每月“双随机”抽查制度,加强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常态监管,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汽车维修企业非法改装行为,对路面执法发现的拼装改装车辆,倒查溯源,依法查处。严格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构监管,督促驾培机构切实履行好培训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局运输管理科、执法大队、运输中心)
(五)打好重点隐患整治攻坚仗。
11.开展隐患排查。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对现有农村道路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主要排查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平交路口等重点路段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形成隐患台账,制定整改计划,分类分批开展治理工作。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常态工作机制,规范排查标准和方法,定期排出问题清单,及时整改清零。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对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农村道路,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的“五同时”制度,严格安全评价,切实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局工程管理科、局规划计划科、执法大队、公路中心)
12.推动试点示范。协同公安部门及属地政府,全面落实《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导则》要求,大力推进雪堰镇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试点工作,明确任务、量化目标、倒逼进度、合力推进,确保2023年6月底前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试点评估工作。(责任单位:局工程管理科、执法大队、公路中心)
13.实施动态整改。主动研究重大交通安全风险隐患课题,开展第三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制定年度隐患治理计划,开展隐患动态整治。涉及多部门的,协调各方制定方案,积极推进落实,发现问题即知即改。(责任单位:局法制安全科、局工程管理科、局运输管理科、执法大队、公路中心)
(六)打好安全宣传教育攻坚仗。
14.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依托交通执法中队开展常态化普法教育、志愿服务、文明劝导等活动,充分发挥“执法讲坛”工作品牌影响力,每月开展一次安全课堂进运输企业活动,引导农村群众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能力,养成安全习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依托美丽农村路、红色农路等群众喜爱的热门打卡地,发挥乡村道专管员等基层队伍作用,大力宣传农村道路法律法规和安全出行常识等,加强典型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通报提示,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意识。(责任单位:局法制安全科、局办公室、局工程管理科、局运输管理科,执法大队,公路中心、运输中心)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11月)。区交通运输局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题动员部署会议,广泛宣传发动,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任务清单。
(二)排查整改阶段(2022年11月至2024年6月)。各单位通力协作,深入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采取扎实有效举措,全面排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做到应查尽查,对一般隐患要立查立改、及时清零;对重大隐患要紧盯不放、集中攻坚、一抓到底,督促落实到位。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排查整治工作中的有效做法、经验,及时报局整治办。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各单位在不断巩固排查整治成果的基础上,注重标本兼治,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常态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隐患不复发,确保全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巩固提升工作情况,于2024年10月30日前形成工作总结报送局整治办。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政治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认真落实专项整治行动各项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打非治违执法行动,杜绝农村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排定量化清单和推进时序表,对排查出来的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逐一整改销号,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有效治理。
(三)加大督察考核。局整治办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和实施效果的督查指导,全面推动工作落实,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建立定期会办通报制度督促整改落实。同时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到对各相关单位年度考核内容,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定期分析研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找准深层次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改进和完善的措施,强化责任落实,提升工作合力,推动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五)广泛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集中宣传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好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积极鼓励群众举报重大隐患和非法营运行为,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营造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