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等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办公室(地址:绿杨路8号,邮编:213149,电话:0519-86361010)联系。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突出公开重点,丰富公开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领导重视,目标明确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建立起政府和群众之间规范、系统、稳定的沟通渠道,有利于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管理社会经济事务,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利于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改变机关作风、提高廉政建设。为此,我单位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由分管领导牵头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任务来抓,确保按时按质完成。
(二)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为了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深入开展,我单位明确由党政办组织协调,落实了专职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编制和网上填报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涉及的内容准确、无遗漏。
(三)严格程序,及时上传
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该保密的坚决保密”,依照区政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流程,相关人员依照工作流程进行网上公开并每月将纸质文件送至区档案局。此外,严格遵守《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公开内容的审核和发布流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相关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还不够广,信息公开内容还需在全面具体上下功夫;政府信息公开队伍比较薄弱,工作人员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宣传工作力度不够,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和不足。
2022年,我单位将按照《条例》和区政府的要求,继续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把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贯彻到公文起草、审核、签发的全过程,建立完善公文审签与信息公开同步的长效机制,推动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二)充实公开内容。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实现除涉密外的所有政务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
(三)创新公开形式。在公开内容允许的公开范围内,不断探索新的公开方式,利用新媒体,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保障民众的知情权。
(四)提升工作水平。切实加强对业务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渠道畅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1年度本机关未对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
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