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武进区城市管理局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武进区城市管理局
2022年4月29日
武进区城市管理局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意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扎实完成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努力为履行新使命、谱写新篇章提供坚实安全保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履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谱写“强富美高”新武进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全市“532”发展战略决策部署要求,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实施精准治理、科学治理、综合治理。持续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继续保持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打造统筹发展和安全示范区,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目标
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在基层一线落地生根,全区城市管理领域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
风险隐患化解更加有效。安全生产源头准入和风险管控更加严格,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有效化解,风险隐患明显减少并有效控制,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能力显著提高。
本质安全基础更加扎实。以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赋能安全生产,更加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得到广泛应用,干部职工和监管行业作业人员安全素质和安全文明程度不断提升。
安全制度机制更加完善。梳理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在全系统范围内试点推广,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责任体系、工作机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
经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积极配合落实公共安全体系规划,为统筹发展和安全示范区建设开好头、起好步,实现安全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系统治理更加推进有力、隐患排查治理更加全面彻底、体制机制建设更加系统完善的目标,为达到安全管理和本质安全的更高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三、重点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在全面贯彻落实《武进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武办发〔2020〕47号)《武进区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武办发〔2021〕13号)、《武进区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开展深化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工作实施方案》(武政办发〔2021〕52号)等文件的基础上,围绕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巡查考核督导、市考核督导、区专项督导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围绕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暴露出的深层次矛盾问题,围绕易发生事故的行业领域、重大风险、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明确区城市管理局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见附件),重点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个专题和危化品使用安全、消防安全、城市管理安全等6个专项,紧密结合实际,持续有力抓好专项整治目标任务的推进和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各科室(单位)要坚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机制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全链条、全方位推动《实施方案》落实落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全面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及时研究部署专项整治重点工作,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一级带动一级,层层压实责任。
(二)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各科室(单位)要严格执行“三管三必须”要求,将专项整治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要健全完善责任体系,形成监管合力,严格按照时限进度,定期对标销账,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措施执行到位。负有行业管理职责的单位要督促指导受监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基础;要加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力度,对突出问题、风险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到位。
(三)进一步强化闭环整改。各科室(单位)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督促指导受监企业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全面排查重大安全风险和各类问题隐患,动态更新完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从严从速闭环整改。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销号全过程闭环管理制度,压实工作责任,倒排整改时序,强化跟踪督办,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要认真汲取各类事故教训,加强警示教育,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补齐短板、堵塞漏洞。
(四)进一步强化监督指导。各科室(单位)要将专项整治推进落实情况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并作为述职重要内容;要围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结合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在体制机制建设、智能科技运用、监管手段创新、企业安全管理等方面总结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先进经验做法,将治理实践提炼固化为长效机制;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和“两微一端”新媒体,强化正向宣传引导,切实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放大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请局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研究抓好《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于每季度最后一月的12日报送推进落实情况。
附件:区城市管理局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区城市管理局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各科室(单位)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开展“学重要论述、促安全发展”专题学习活动,将总书记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党委政府部署要求精准传达到基层一线。推动全区城管系统及受监企业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识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不深入等突出问题。6月底前,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交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筑牢领导干部安全发展思想基础。(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牵头,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建立健全并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企业宣传贯彻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组织“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引导企业员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督促企业建立并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理论教育与实践技能培训。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导向,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切实提升企业员工安全管理和安全作业能力,全力打造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为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支撑。(责任单位:特管站,环卫处,执法大队)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进一步贯彻落实《武进区环境卫生领域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武安发〔2020〕5号),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落实危险化学品购置、贮存、使用、处置等全环节安全监管责任,规范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使用条件,指导受监企业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安全,有效防范和遏制使用危险化学品引发的各类事故。(责任单位:环卫处,执法大队)
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聚焦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公众聚集场所、商住混合体等高风险场所,加大违法建设、高空广告违法设置和遮挡窗户店招店牌执法处置力度。对机关内部、局属单位、租赁房屋、单位食堂等消防重点部位及各类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深入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闭环整改。(责任单位:局办,市容科,执法大队,基层单位)
五、交通运输(水上、铁路、民航)和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
强化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开展铁路沿线轻飘物(广告幕布)整治,防止在大风天气下被刮起后倾入铁路限界;开展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行为的整治,包括擅自建造建(构)筑物、取土、挖沙、挖沟、采空作业、堆放悬挂物品、上跨下穿管线、施工作业等违法行为;加强线路护坡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市容科,执法大队,特管站,基层单位)
六、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
深入推进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区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职责规定,指导属地综合执法局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的查处,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行为的查处,切实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相关工作。(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基层单位)
七、城市管理安全专项整治
市容整治方面,指导属地综合执法局对涉及安全隐患的店招店牌、空调外挂设施进行拆除、整改。环境卫生方面,加强对生活垃圾处理、垃圾渗滤液处理等设施的建设运营安全管控,加强全过程安全监管;加强渣土处理、垃圾填埋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保障安全运行。(责任单位:市容科,环卫处,特管站,执法大队,基层单位)
八、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强化租赁住房安全管理。配合相关部门持续开展群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按职责落实整治工作。(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基层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