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先行集团,区环卫处: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完善环卫行业疫情防控措施,指导一线环卫工人在作业期间做好个人防护,预防环卫作业各环节出现传播风险,保障城市安全有序运行,维护居民正常生活秩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疫情防控期间全区各类环境卫生作业,未及部分内容仍按照国家及省、市、区有关标准、规范及规定执行,结束时间以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解除疫情防控通知为准。
二、防疫准备
(一)人员准备
1.各环卫管理部门、作业单位应通过多种途径、方式组织环卫作业队伍进行培训、学习,掌握科学防疫安全知识及技能,并建立培训学习档案,确保人员在实操中熟练掌握规范。
2.各级环卫管理部门、作业单位应设立符合防控需求的工作小组,建立24小时工作联络机制,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专项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及个人将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3.各环卫管理部门、作业单位应成立应急处置队伍,负责疫情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
4.所有环卫工作人员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并做好台账记录。
(二)物资准备
5.各环卫管理部门、作业单位要主动备齐、备足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手套、消毒溶剂、垃圾桶、专用垃圾袋等防疫物资,认真做好物资的登记整理工作,并设置专用场地。
6.各环卫管理部门、作业单位对各类型车辆、专用消杀器具、各类环卫设施设备的安全性、完好性进行专项检修,填写检修记录表,确保环卫作业各环节连续、高效。
7.各作业单位应考虑疫情防控对人员流动、物流运输等影响,备足、备齐生产耗材等物资,对于无法储存的或出现物资断供现象,应及时报告武进区环卫处协调解决,确保设施规范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作业规范
(一)清扫保洁作业
1.道路清扫作业宜强化机械化保洁作业方式,加大冲洗力度,降低人工普扫频次,适度增加巡回保洁力度。人工清扫保洁时,对人员较多的路段可暂不进行清扫保洁,待人员分散后再进行。
2.作业前,用浓度为500mg/L-1000mg/L的含氯(溴)消毒溶液(以下简称为有效消毒溶液)对清扫保洁车辆设备、驾驶室、其 他 小 型 作 业 工 具 等 进 行 喷 洒 消 毒,喷 洒 量 为100mL/m-300 mL/m²(以下简称为有效喷洒消毒作业)。
3.作业过程中务必做到车辆密闭运输、车容整洁,无抛洒滴漏,防止二次污染。对于地面上的零星垃圾,特别是弃用口罩、手套等垃圾,必须使用作业工具挟起置于保洁车内,不得徒手直接捡拾,不得翻捡垃圾桶。
4.每日作业完成后应对车辆设备、驾驶室、电动机具、其他小型作业工具等设施设备使用有效消毒溶液进行有效喷洒消毒作业。
5.应选择在通风向阳、相对开阔的位置工间休息,工间休息不得扎堆、聊天。到环卫工作休息点时,应先进门再脱下手套和口罩。
(二)环卫基础设施(公共卫生间、垃圾收集容器)
6.公共卫生间保洁管理人员应规范佩戴口罩,橡胶手套,身穿工作服。公共卫生间内应保持通风良好,有新风系统等装置的确保正常运行,保持室内通风换气。
7.公共卫生间保洁管理人员有义务提醒用厕人员佩戴好口罩,用厕完及时洗手。严禁除管理人员、检查人员之外的任何人进入管理间。
8.公共卫生间每天全方位施行“日常保洁+防疫消杀”工作规范,在一客一保洁制度的基础上,严格落实一客一消杀。重点区域及窗口地区每4小时全面消杀一次,其他区域内每天集中消杀不少于2次。及时做好消杀台账记录工作并张贴在醒目处。
9.对果皮箱、分类垃圾箱(桶)等垃圾收集容器定时清空消杀,每天不少于1次。
(三)垃圾转运站
10.垃圾转运车驾驶员应佩戴好防护口罩、手套、工作鞋,身穿工作服。转运站工作人员每天上岗前应主动测量体温、扫描场所码,规范佩戴口罩、连体防护服、橡胶手套,穿尺寸合适的长筒胶鞋。
11.垃圾转运站入口醒目位置张贴场所码。垃圾转运车辆进入转运站时有专人测量驾驶员体温,监督驾驶员扫描场所码。进入转运站后,驾驶员不得下车。禁止本站服务车辆以外车辆进入。
12.控制入场作业车辆秩序。卸料大厅内卸料泊位3个以上的,尽可能间隔开启。同时避免卸料大厅等候卸料车辆超过2辆。
13.按车按次落实消杀,入场车辆每次卸料后,应立即对地面掉落的垃圾清理进坑,及时对地面及清扫工具进行清洗、消毒。
14.每天实施全场消毒,对全场做好分区管理,保持场区清洁,每日至少4次对进出场道路、办公室、中控室、作业区使用有效消毒溶液进行喷洒消毒作业。安排作业节奏,在非作业时间做好场站内通风。
15.针对疫情期间生活垃圾易增多的特点,要及时调整收运车辆,安排作业人员,增加收运频次,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统一无害化处理。
16.若转运站工作人员发现阳性病例,转运站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即时关闭,并协调临近转运站承接好生活垃圾转运工作,确保居民生活生产不受影响。
(四)垃圾处置终端(绿色动力、夹山垃圾填埋场)
17.作业人员每天上岗前应主动测量体温、扫描场所码,规范佩戴口罩、穿戴工作服、工作鞋,重点作业区域应穿戴防护眼镜、连体防护服。
18.厂(场)区采取全封闭式管理,原则上不接待访客,入口醒目位置张贴场所码。垃圾转运车辆进入厂(场)区时有专人测量驾驶员体温,监督驾驶员扫描场所码。进入厂(场)区后,驾驶员不得下车。
19.绿色动力应在每天卸料作业和焚烧处置操作结束后,及时安排专人对卸料门周边、卸料大厅及运输车辆途径路线进行保洁、冲洗,进行喷洒消毒作业。
20.夹山垃圾填埋场应从严执行填埋作业规范要求,做到随倾倒、随消杀、随覆盖。安排专人在入场、出场清运路线进行道路保洁和消毒,采用有效消毒溶液对作业区全面喷洒消毒作业,每天不得少于两次。
(五)重点区域(社区临时核酸检测点、封控区域)
21.社区临时核酸检测点应在指定区域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配备垃圾收集桶,引导居民定点投放生活垃圾,严禁将检测工作人员产生的检测用品、废弃口罩等防护用品混入生活垃圾。
22.社区临时核酸检测点产生的生活垃圾要先消杀再收运,垃圾装车前,应用有效消毒溶液对垃圾桶盖周围喷洒消毒,清运完毕后,做好对垃圾收集点及其作业场所周边2-3米范围内的清扫消毒工作,以及对车辆装载盖板密闭后的消杀。
23.封控区域内出现阳性人员的楼栋,产生的所有垃圾作为医疗废物处理,由上门消杀人员装袋、消杀、收集,生态环境部门负责转运、处置,不得进入生活垃圾转运体系。其他居民产生的垃圾,采用以往对封控区域生活垃圾清运处置的成功经验,指导社区、物业工作人员细化居家隔离人员生活垃圾处置流程,严格按照“出桶消杀-转运至临时堆放点-装袋密闭-装车运离”的操作规范,直接运输至生活垃圾焚烧厂无害化处理,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进行处置,坚决防止二次污染。管控区域参照执行。
24.作业人员应佩戴口罩、手套、防护眼镜,穿着防护服和工作鞋等进行作业,相关防护用品应定期更换或消毒。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洗手消毒,换洗工作服。落实作业人员健康日报告制度,每日进行体温检测,若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须报告单位并及时就医。
四、工作要求
1.全区各环卫管理部门、环卫公司、作业单位,应认真参照本指导意见开展好疫情期间的垃圾收运处置工作。
2.区环卫处具体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专项检查和业务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及人员将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3.全区各环卫公司、作业单位,应督促环卫作业人员严格遵守防疫要求,相互配合、互相监督,确保垃圾收运处置工作平稳运行。
常州市武进区城市管理局
2022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