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局、北区工作组财经管理科,局各有关科站:
为切实抓好农药经营监管工作,规范全区农药经营市场秩序,激发经营主体的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从源头上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武进区农药经营分级管理工作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5日
武进区农药经营分级管理工作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抓好农药经营监管工作,规范全区农药经营市场秩序,激发经营主体的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从源头上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区行政管理范围内农药经营单位(实体经营店)纳入分级管理对象。
第三条 农药经营分级管理分为A、B、C、D四个等级,根据认定等级分别开展日常监管工作。
(一)坚持“全面覆盖、量化评级、动态监管、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农药经营单位2021年以来的经营情况,将农药经营单位分为四个等级:A级(优秀)、B级(良好)、C级(合格)、D级(差),对农药经营单位分级实施不同程度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评定为A级(优秀)的单位,在国家、省、市级主管部门以及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开展的评优评先活动中,优先推荐申报;在项目扶持等相关优惠补助、政策享受等方面优先考虑。
(三)评定为B级(良好)的单位,在日常监管中,应加强针对性的监督检查,督促其守法诚信经营管理。
(四)评定为C级(合格)的单位,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实施重点监管,加大监督检查、抽样检测力度;有针对性地做好指导、服务工作,鼓励和帮助其不断增强质量安全意识,加强生产经营管理。
(五)评定为D级(差)的单位,除给予C级的惩戒措施外,符合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黑名单”列管情形的,列入“黑名单”监管;符合《农药管理条例》所列举的吊证情形的,依法吊销其农药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第二章 分级管理评定
第四条 农药经营分级评定采用首次集中评定与日常动态调整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级管理具体分为A、B、C、D四个等级,根据经营状况、考核得分等情况综合评定:
(一)同时达到以下条件,评定为A级(优秀)
1、考核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的;
2、评定周期内未受到行政处罚的;
3、经营规模达到本辖区中等以上水平的。
(二)同时达到以下条件,评定为B级(良好)
1、考核得分80分(含80分)以上的;
2、评定周期内未受到行政处罚的。
(三)出现下列条件之一的,评定为C级(合格)
1、考核得分60分(含60分)——80分(不含80分)的;
2、评定周期内受到1次行政处罚的(不包括因D级所列情形受到的行政处罚)。
(四)出现下列条件之一的,评定为D级(差)
1、考核得分60分(不含60分)以下的;
2、销售国家、省、市明令禁止销售的农药的;
3、评定周期内农药质量抽检中,2次(含2次)以上抽检结果不合格的;
4、评定周期内因经营农药被行政处罚次数达2次(含2次)以上的;
5、因农药质量问题导致发生重大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
6、因农药经营问题被媒体曝光或被举报,且造成恶劣影响,经查证属实的;
7、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拒绝、阻挠农业监管、执法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检查和执法的。
第五条 农药经营分级管理评定经过公布告知、考核评分、综合评级、公示和决定五个流程确定:
(一)公布告知。各镇(街道)通过多种形式,把本方案传达到辖区内所有农药经营单位,各农药经营单位对照评级标准进行自查自改,确保存在问题整改到位,迎接考评。
(二)考核评分。武进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各镇(街道)对辖区内所有持证的农药经营单位进行评分,填写《武进区农药经营单位综合考核评分表(试行)》,并将评分结果告知农药经营单位负责人。农药经营单位对评分结果不认可的,自考核评分之日起在五个工作日内可以书面申请复评,武进区农业农村局收到复评申请起七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对申请单位再次现场评分,复评分数为最终结果。
(三)综合评级。武进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分级标准,结合农药经营单位评分情况和依法依规经营情况,首次集中评定辖区内农药经营单位等级。首次集中评定为B、C级的经营单位,根据评级标准,在评级满1个月后,根据自身的整改提升情况可主动申请复评;被评为D级的经营单位,3个月后才能主动申请复评。
武进区农业农村局将根据检查结果、受行政处罚等情况实时更新、调整等级,等级下降的农药经营单位存在至少3个月的管理期,管理期到期后才能依规主动申请复评,其中被行政处罚降级的农药经营单位管理期为6个月。
(四)网站公示。武进区农业农村局将评定结果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小于7天。以后实时在区政府网站上公示等级变化的农药经营单位。
(五)公布决定。首次综合评定定级结果经过公示后由武进区农业农村局正式发文公布。
第三章 保障和监督
第六条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农药经营分级评定工作,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具体工作负责人和监管人员。每个镇(街道)至少安排1名监管人员,负责配合开展农药经营单位评分工作及日常监管工作,切实抓好农药经营环节的监管工作。
第七条加强分类督查。根据分级评定结果,有针对性地开展农药经营单位监管工作,对评定结果为A、B级的经营单位,除专项检查、投诉举报或上级交办事项以外,可以减少监督检查频次;对评定结果为C、D级的经营单位,实施重点监管,其中C级单位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D级单位每两月至少检查一次。
第八条加强动态管理。评级结束后,根据农药经营单位依法经营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对于检查中发现问题不再符合当前等级的经营单位,由武进区农业农村局按照评定标准实时调整其等级。新办证的农药经营单位,应在其获得农药经营许可证、正式经营2个月后,由武进区农业农村局组织按程序对其完成评级。
第九条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通过广播、电视、微信、明白纸、宣传栏等形式,多种渠道宣传农药经营分级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分级标准和工作要求,普及农药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农药经营者的法律法规意识,为开展农药经营分级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十条严肃考评纪律。严格按照《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开展实地考评工作。要客观反映实地核查情况,如实记录核查项目,公正评价被核查单位。考评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考评期间不准参加被核查单位安排的经营性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准接受被核查单位或利益相关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礼品馈赠。
附件:1.武进区农药经营单位综合考核评分表(试行)
2.武进区农药经营单位等级复评申请表
附件1
武进区农药经营单位综合考核评分表(试行)
经营单位:
类别
内容
标准
分值
得分
考核方式
扣分简要
说明
农药
信息化
(25分)
管理系统进销农药产品录入情况
使用农药进销货管理电子管理系统的,且系统里有进销货信息。(10分)
10
系统查验
农药进销货信息录入农业投入品管理系统达100%的得15分,每降20%扣3分。
15
随机抽取5种农药验证
门店
规范化
(45分)
经营场所
(23分)
营业场所面积不少于三十平方米;(5分)店面门头标识醒目且与农药经营许可证上名称一致;(2分)管理制度、经营证照齐全并上墙公示,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2分)兼营其他农业投入品的,需有相对独立的农药经营区域;(2分)营业场所和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2分)
13
现场查验
不同农药产品分类标识牌、做到分类摆放、明码标价,有一项未落实扣1分,扣完为止(3分);展柜、货架的醒目位置是否标有“农药有毒”、“严禁烟火”、“禁止饮食”等警示语,有一项未落实扣1分,扣完为止(3分);经营限制使用农药做到专柜销售、实名购买,有一项未落实扣2分,扣完为止(4分)。
仓储场所
(12分)
仓储场所面积不少于五十平方米;(5分)仓储场所产品摆放按照农药类别分开存放并加以标识;(2分)农药每垛码放高度不超过2米,防止倒塌;(3分);仓储场所是否有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2分);
12
场所安全
(10分)
营业场所是否有安全防护器材和急救设施设备并在有效期内;(2分)仓储场所是否有安全防护器材和急救设施设备并在有效期内;(2分)无房屋安全隐患(3分)。
经营诚信化
(15分)
配合管理部门检查考核工作;(3分)认真对待消费投诉举报,积极配合因农药使用造成的农业生产事故纠纷调处工作,当年度未发生涉农药纠纷投诉得满分,每发生1起扣2分,扣完为止。(4分)
7
查看信访投诉记录
遵守农药进货索证索票追溯制度,提供发票等凭证。每一个商品提供不出扣1分,扣完为止。
6
现场随机抽取6瓶(袋)农药检查
积极参加农药经营相关的业务培训(2分)。
2
查看相关照片或笔记
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
回收义务
积极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做好台账记录(记录农药包装废弃物类型、数量、回收日期、去向等信息)。年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300公斤以上得15分,每少15公斤扣1分,回收量180公斤以下的得基本分7分。不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的不得分(无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桶或回收桶中无农药包装废弃物)
查看回收台账
扣分项
不悬挂武进区农药经营信用标识牌、信用等级的扣10分(首次评分不适用)。
现场检查
加分项
被列为省、市示范点建设、调研参观和承担省、市复审检查任务的每次分别加2分(省)、1分(市);此项加分总分不超过5分。
5
平时考核
门店内安装摄像头监控农药经营并接入农业投入品管理系统的加3分。
3
总分
考核人员签名
被考核单位负责人签名
考核日期
注:1、此考核评分细则将依据法律法规、上级要求及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实时更新;2、此考核评分表一式两份,考核单位和被考核单位各保留一份,并保存归档;3、最终解释权归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农村局。
附件2
武进区农药经营单位等级复评申请表
申 请 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代理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原平等等级及评定时间
整改或管理提升情况
证明材料目录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
申请人签字:
(或市场主体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