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局: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提高我区耕地质量,促进化肥减量增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区农业农村局公开采购一批水稻专用配方肥,现就做好配方肥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和标准
(一)补助对象
有意愿应用水稻专用配方肥的种植户和规模经营主体,优先供应水稻面积50亩以上的种植户和规模经营主体。
(二)补助标准:
水稻配方肥(“N-P-K”含量为“18-10-12”,50公斤/袋)。每吨补助1000元,每亩不超过30公斤。经公开招标确定水稻专用配方肥供货企业为江苏中东化肥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价为4098元/吨,扣除财政补助后,农户实际支付3098元/吨。
二、运作方式
(一)因补助物资数量有限,遵循“先申请先供应,供完结束”的原则。
(二)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各镇(街道)前期统计上报的水稻种植面积和水稻配方肥需求量统筹分配水稻专用配方肥数量(见附件)。各镇(街道)要广泛宣传,积极组织实施,加快物资发放。区农业农村局将根据各镇(街道)实施进度,统筹调剂各镇(街道)使用量。
(三)种植户、规模经营主体凭土地流转协议原件或复印件向所在镇(街道)农村工作局提出书面补助申请,书面申请中必须明确种植规模。
(四)各镇(街道)农业部门对申请补助水稻专用配方肥种植户、规模经营主体的资格、补贴数量等进行审核确认,并将种植户、规模经营主体的书面申请反馈给供应商。
(五)种植户、规模经营主体提前支付货款(扣除补贴)后,厂家供货上门。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局和种植户、规模经营主体对厂家供货品种、规格、数量核查后,在收货单上签字确认。
(六)供肥结束后,各镇(街道)对补贴情况进行公示(照片留档),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七)供货时间为本文件下发之日起。
(八)该项目不得与其他同一类财政补助项目重复享受补贴,统一招标采购的补助物资严禁倒买倒卖。
三、保障措施
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局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政策宣传,加强施肥技术指导与服务,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同时要强化监督管理,认真核实申请材料,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处理。
附件:各镇(街道)水稻专用配方肥分配表
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9日
附件
各镇(街道)水稻专用配方肥分配表
镇(街道)
水稻专用配方肥
(吨)
雪堰镇
120
前黄镇
200
礼嘉镇
40
洛阳镇
46
嘉泽镇
2
湟里镇
15
南夏墅街道
30
西太湖街道
47
合计
500
注:区农业农村局将根据各镇(街道)实施进度,统筹调剂各镇(街道)使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