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根据省、市、区关于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意见,为充分发挥区级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持续打造一批“河安湖晏、水清岸绿、鱼翔浅底、文昌人和”的幸福河道,同步推进农村开展小微水体示范点建设,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武进幸福水乡,现将《常州市武进区幸福水乡建设资金奖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充分利用奖补政策,做好幸福水乡建设工作。
附件:常州市武进区幸福水乡建设资金奖补办法
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局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常州市武进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