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公布202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延政中大道23号;邮编:213159;联系电话:0519-8985806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家和省、市、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要求,及时、规范公开本部门政务信息,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单位动态信息、重点工作情况,进行政策宣传等。公开内容涉及内设机构、领导分工、人事变动、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年度工作总结、业务文件等方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申请办结数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统筹推进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财政预决算、规范性文件、民生公益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完善上网信息的采编、报送、审核等工作流程,实行分级管理和严格把关。
(四)平台建设。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完善栏目设置,丰富政务信息内容。按照法定时限及时效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定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自查及整改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1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注:此项应与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中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数量一致)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良好,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对《信息公开条例》理解不到位,操作细节不规范的情况。针对以上问题,必须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进行专业培训、经验交流,及时了解最新的法律、政策、文件等动态。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明确专人负责,健全台账资料,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1年“信息处理费”收入项目为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