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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66/2022-00016
主题分类: 物价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发改价〔2022〕21号 发布机构: 发改局  
产生日期: 2022-07-06 发布日期: 2022-07-0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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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武发改价〔2022〕21号
 

常州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为疏导上游天然气价格上涨压力,做好我区天然气市场保供稳价工作,根据《关于调整常州市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常价管〔2013〕130号)、《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武发改价〔2013〕53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明确如下:

一、今年以来,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较去年同期大幅上涨,且高于2021年冬季门站价格。为助力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终端企业的降本纾困,2022年4月1日起,合同购气量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中准价格维持3.58元/立方米不变,最高上浮幅度为10%,下浮不限。其中,合同购气量是指常州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江苏分公司签订合同中的管制气、非管制气量;与江苏省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中的基础量。

二、为保障我区能源稳定供应,按照用户自愿的原则,对合同购气量以外的代购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实行代购代销价格政策。作价公式为:

代购代销销售价格=当期代购天然气平均成本+配气价格 

其中,当期代购天然气平均成本按当期采购价格和采购量加权平均计算;配气价格为0.8元/立方米,不实行上浮。

三、燃气经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不得超过规定价格销售,做好价格公示和政策宣传,建立完善价格台账,妥善处理执行中的有关问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做好天然气安全、保价、稳供工作。

                      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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