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公布202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常州市武进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常武北路10号;邮编:213159;联系电话:0519-88310902;电子邮箱:wjsfxz@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常州市武进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家和省、市、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要求,及时、规范公开本部门政务信息,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主动公开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各类重要活动信息、业务工作信息、人事信息、财政预决算、行政权力、招标采购等各类政府信息28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申请办结数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统筹推进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财政预决算、规范性文件、民生公益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完善上网信息的采编、报送、审核等工作流程,实行分级管理和严格把关。
(四)平台建设。通过强化管理和升级改造,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完善栏目设置,丰富政务信息内容。按照法定时限及时效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法润武进”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灵活便捷、互动性强的优势,认真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的引导力、传播力、影响力,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积极更新各项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业务工作内容,让群众更加全面立体的认识司法行政工作。
(五)监督保障。定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自查及整改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注:此项应与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中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数量一致)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从总体上看,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运行,但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还不够;二是材料收集有时不够及时,有遗漏现象;三是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四是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进一步完善,目前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偏重于发布部门动态等信息。
2022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加大公开力度,建立和完善相关信息宣传制度,主动、及时、准确、全面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信息,提高本单位信息的知晓度。二是继续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做好局机关内部的协作沟通,广泛收集各类信息,并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及时更新信息内容,让政务公开工作日常化;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各种制度,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1年“信息处理费”收入项目为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