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登录个人中心
繁體中文
无障碍浏览
英文版
智能问答
移动端应用
首页
政务动态
政府信息公开
服务大厅
政民互动
走进武进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关于龚艳、凌强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废止声明
索 引 号:
MB0014090/2022-00022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产生日期:
2022-01-11
发布日期:
2022-01-1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龚艳、凌强
相关阅读:
关于龚艳、凌强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废止声明
根据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1)苏0412执恢648
号
的
执行裁定书
(2021)苏0412执恢648
号
的
协助执行通知书
证号为01100951、 01100951-1号的
房产证及相应的土地证
(原权利人龚艳、凌强,坐落为常州市常武北路1-36号),
自本公告之日起废止。
打印
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