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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区住建局关于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区建设工程根治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情况通报
索 引 号:
014133103/2022-00019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通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住建发〔2022〕20号
发布机构:
住建局
产生日期:
2022-02-28
发布日期:
2022-03-08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区住建局关于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区建设工程根治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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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建局关于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区建设工程根治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情况通报
武住建发〔2022〕20号
武进高新区、西太湖科技产业园规划建设局、各镇建设局,相关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
2021年,全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根治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组织摸底排查和专项检查,强化联动工作机制,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全区建筑市场良好秩序和社会稳定大局。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区绝大部分建设单位能向农民工工资专户拨付相应资金,按施工合同约定支付工程
款,施工单位能严格执行实名制管理,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四项制度,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但受房地产市场下行因素影响,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施工单位未能尽到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导致农民工信访讨薪事件时有发生,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相关情况
从信访投诉和协调处理情况看:一是总体情况良好,5人以上的集访、越级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上访等情况较少,本地施工企业引发的农民工信访批次、人数、涉及金额比往年减少。二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农民工信访批次、人数、涉及金额比往年明显增多。三是多数信访者拖欠依据不充分,主要存在结算纠纷等矛盾。四是涉及信访的施工企业基本能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妥善处理矛盾纠纷。五是绝大多数农民工信访的秩序、理性程度较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共接待信访讨薪128批次,涉及人数达4024人、涉及金额达8156多万元;各类信访平台回复123件,涉及人数达1642人、涉及金额达3834多万元,经多方努力,有拖欠依据的信访投诉基本得到了解决,获得了农民工的好评。但也有部分建设单位未能及时支付工程款,部分施工单位未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存在问题如下:
(一)江苏扬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常州爱琴海购物公园一期消防工程项目,该单位以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为由不解决工资拖欠问题,任由事态恶化,致使农民工非理性讨薪。2022年1月以来该项目农民工多批次集访区住建局、信访局,并于2022年1月18日在区信访局以拉横幅的形式讨要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涉及农民工30多人、涉及金额240多万元。
(二)江苏金紫荆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接的美的国宾府1-16#楼及地下车库工程项目装饰劳务作业,该单位用工管理不规范,劳务组织者陈晓莲以做亏为由不解决工资拖欠问题,任由事态发展,致使农民工讨薪时情绪激动。2022年1月以来该施工单位农民工多批次集访区住建局、信访局,涉及农民工 23人、涉及金额13.2万元。
(三)深圳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的古方路北侧、玉塘路西侧地块项目装修工程,该单位用工管理不规范,以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不到位为由,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不积极,导致农民工多次围堵建设单位施工现场办公室、售楼处,2022年1月20日近15名农民工集访区信访局,涉及农民工80多人、涉及金额400多万元。2021年2月份以来,农民工上访及信访平台投诉不断,今年春节后仍有多人次在信访平台投诉。
(四)南通宝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武进区淹城南路西侧、永胜西路南侧地块二项目安装工程,该分包单位用工管理不规范,结算存在争议,未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致使班组长杨大林、宋文升带领近 20名农民工于2022年1 月5日、11日、12日、20日集访区住建局、信访局,涉及农民工92人、涉及金额约60万元。
(五)常州市天绪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武进高新区中新智地钢结构项目,劳务组织者刘国辉不配合对账和处理,导致23名工人于2021年11月23日、2022年1月17日、27日因拖欠工资集访南夏墅街道信访办、武进高新区等部门,涉及农民工23人、涉及金额约14万元。
(六)常州二建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第二食堂及体育馆施工总承包项目,由于其劳务单位江苏秋伟建设有限公司与劳务组织者刘鑫彬存在工资结算纠纷,未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致使近10名农民工于2022年1月17日、29日集访区住建局、信访局,涉及农民工40人、涉及金额约50万元。
(七)中建四局第六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武进区延政中大道南侧、凤林北路西侧地块施工总承包项目,劳务组织者朱道华以做亏为由,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致使3名农民工于2022年1月5日、10日上访区住建局,涉及农民工70人、涉及金额约140万元。
(八)江苏兴厦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武进区延政中大道南侧、凤林北路东侧地块施工总承包项目,劳务组织者刘敬勇以做亏为由,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致使6名农民工于2022年1月13日、24日集访区住建局、信访局,涉及农民工10人、涉及金额约20万元。
(九)常州扬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新科人居智能舒适系统施工总承包项目,劳务组织者朱祥国以做亏为由要求超出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致使3名农民工于2022年1月25日、28日上访区住建局、信访局,涉及农民工20人、涉及金额约70万元。
(十)江苏城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武进牛塘竹园教育培训中心施工总承包项目,劳务组织者左世兵因存在工资结算纠纷,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并于2022年1月24日左右失联,致使3名农民工于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月24日上访区住建局,人社局等部门,涉及农民工10人、涉及金额约17万元。
(十一)江苏新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常州星河国际八期施工总承包项目,劳务组织者喻祥明、王长杰因工程款支付结算问题,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致使5名农民工于2022年1月27日、28日、29日集访区住建局、信访局,市信访局,涉及农民工40人、涉及金额约161万元。
(十二)江苏丰润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武进区武宜中路西侧、春秋路北侧地块施工总承包项目,劳务组织者韩俊因存在工资结算纠纷,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致使8名农民工于2022年1月24日、27日、28日集访区住建局、信访局,市信访局,涉及农民工20人、涉及金额约27万元。
(十三)常州远弘置业有限公司(原常州红星美凯龙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常州爱琴海购物公园一期工程项目;常州市翔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的美的国宾府1-16#楼及地下车库工程项目;常州长兴诺廷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武进区淹城南路西侧、永胜西路南侧地块二开发项目;常州润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武进高新区新知路东侧龙帆路南侧地块开发项目;常州市瑞威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常州武进绿地香颂B地块商业工程项目;常州恒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常州恒大御景项目;常州市垠望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洛阳镇戴溪河西侧、荷花西路北侧地块开发项目。以上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区建设主管部门要求,按规定向农民工工资专户拨付相应资金,涉及投诉信访较多,且部分建设单位存在拖欠承建方工程款情况。
二、处理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建筑市场良好秩序,严肃惩戒建设领域各类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行为,保障施工单位和农民工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和促进武进区建筑业的和谐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建立严重欠薪失信行为联动惩戒机制的意见》(苏人社发〔2015〕395号)和《常州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常治欠办〔2021〕8号)等文件规定,特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将以下施工企业列入限制准入
1、江苏扬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2、深圳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将以下施工企业列为重点监控
1、南通宝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三)对以下建设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1、常州远弘置业有限公司(原常州红星美凯龙置业有限公司)
2、常州市翔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3、常州长兴诺廷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常州润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常州市瑞威置业有限公司
6、常州恒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常州市垠望置业有限公司
(四)对以下施工企业进行诫勉谈话
1、常州二建建设有限公司
2、中建四局第六建设有限公司
3、江苏兴厦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4、常州扬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江苏城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江苏新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江苏丰润建设有限公司
8、江苏秋伟建设有限公司
9、常州市天绪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五)对刘国辉等12位劳务组织者(详见附件)予以通报。
上述被通报的单位和个人将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并提供给相关单位和部门(外地施工企业将抄送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被列入限制准入的施工企业不得在本区行政区域内承接新的工程业务;被列为限制准入、重点监控、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的施工企业按规定扣除相应的信用分;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在该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未解决前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已经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不予办理新开工项目建设相关手续;被予以通报的12位劳务组织者警示全区建筑行业慎用。
三、相关要求
(一)区住建局将配合人社部门进一步采取措施,有效遏制欠薪行为和讨薪事件的发生。对上述被列入限制准入、重点监控的施工企业收缴双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对上述通报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进行重点监督管理。
(二)区住建局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开发区)建设管理部门要严肃执法,加强部门联动和现场督查,促进全区建筑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根据本年度农民工工资投诉暴露出来的承发包违法行为,劳务用工管理,尤其是结算纠纷等实际问题,按照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规定,依法查处,并加强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对建设单位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向农民工工资专户拨付相应资金,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对施工单位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等四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三)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重点防范,杜绝违法和欠薪行为的发生。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工程建设首要责任,规范自身建设行为,尤其是规范专业工程发包行为,严格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的信用状况。施工单位要切实履行工程建设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劳动用工秩序,谨慎选用劳务企业,加强工程项目现场管理,将实名制管理,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相关制度落到实处。监理单位要严格把关,认真监理,强化监管,并增强与建设、施工单位的沟通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联系。
(四)各建筑业企业不得选用常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劳务企业名录以外的劳务企业,尤其要谨慎使用上述被通报的刘国辉等12名劳务组织者以及2008年以来被常州市住建局通报的434名劳务组织者。
附件:全区建筑行业慎用人员情况表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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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全区建筑行业慎用人员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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