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高新区、西太湖科技产业园规划建设局、各镇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
2022年春节将至,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根据各级政府部门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各单位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根治欠薪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根治欠薪相关文件精神,大力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各项制度实施。
二、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工程建设首要责任,严格按施工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按规定向农民工工资专户拨付资金,不得以工程质量、质保金、工程量未经核实签字等为由拒付工程款,并要督促施工单位将工程款优先用于农民工工资发放,否则将负连带责任。
三、施工单位要切实履行工程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月足额支付四项制度。施工总包单位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要进一步规范分包管理,不得拖欠克扣专业分包单位工程款。严禁与个人签订非法承包协议,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未结算审计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
四、在2022年春节即将来临之际,建设、施工单位应及时摸底,及早谋划,将农民工工资支付隐患和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保障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同时要做好因农民工讨薪而引发社会矛盾的风险防范,一旦出现集访,涉及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单位有关责任人员第一时间必须赶到现场,迅速摸清情况,及时进行处置,防止事态扩大。
五、各镇、开发区建设管理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一步对属地在建项目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加强部门联动和现场督查,对存在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风险的项目和企业,要提前做好应急预案,及时化解矛盾,依法处置农民工工资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