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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四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250/2022-00017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人社〔2022〕20号 发布机构: 人社局  
产生日期: 2022-08-09 发布日期: 2022-08-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印发《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四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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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四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武人社〔2022〕20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四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意见》已经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四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意见

妇女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是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力量。为更好地推进“十四五”时期妇女、儿童事业的率先发展,根据武进区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制定的《武进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武进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单位的相关工作,编制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建设“强富美高”新武进的目标要求,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发展环境,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提升儿童福利水平,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保障妇女、儿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发展目标

(一)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目标任务

1. 加强对流动妇女、残疾妇女的职业教育和文化技能培训。健全妇女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加快以职业为导向的非学历继续教育和社区教育,扩大网络教学和远程教育覆盖面,特别是对农村妇女、流动妇女和贫困、残障等困难妇女的覆盖面。

2. 提升女性专业技术技能人才比例,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女性比例达到40%以上,同时,技能劳动者中的女性比例、高技能人才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探索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各领域女性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造就一批各学科女性带头人和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提高妇女参与科技创新比例。促进女科研人员与女企业管理者交流与合作。

3. 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女性从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比例保持在45%以上,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中女性人数逐步增长,比例力争达到40%以上,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女性的比例控制在46%以内。适应国家延迟退休和三孩生育政策调整,加强对用人单位和职业中介机构的指导监督。加大政策落实和培训服务的力度,开展生育妇女重返工作岗位和高校女毕业生培训或创业培训。

4. 优化妇女就业结构,改善就业层次,促进妇女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就业。妇女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中的就业人数不断增加,在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领域中的就业比例不断提高。规范家庭服务行业标准,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家庭服务业的职业化程度和诚信建设水平。拓展妇女就业创业空间。推进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多样化便捷服务。

5. 进一步完善妇女自主创业的政府支持体系,实施有利于妇女在互联网经济时代创业就业的政策。增强就业困难妇女群体就业创业能力,积极培育巾帼众创空间,加大对城乡低收入妇女、农村留守妇女、残疾妇女等群体的就业创业帮扶力度。

6. 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提高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吸纳就业能力,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扶持,提高妇女劳动参与率。通过鼓励企业吸纳、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多种渠道,帮助就业困难的妇女尽快就业。加强妇女组织和行业性妇女协会之间的交流合作,扩大妇女就业渠道。

7. 持续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技能劳动者中女性比例,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中的女性比例达到40%以上。推进完善引才资助、生活补贴、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资助体系,创新人才招引机制,积极开拓和鼓励资本引才、以才引才、以赛引才等全新渠道,提高享受创业培训、技能培训补贴的女性比例。

8. 提高妇女非农就业率,缩小男女非农就业率和收入差距。鼓励农村妇女参与现代服务业、现代高效农业、互联网+现代农业等发展。加大政府在购买公益性岗位、开展技能培训、就业援助、资金支持等方面对农村妇女的扶持服务力度。完善对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扶持政策,引导农村妇女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引导农村妇女向非农产业有序转移。

9. 女职工和进城务工妇女的劳动安全得到保障。已建立工会的企业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6%以上,巩固率达91%,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企业比重达到92%以上。完善保障女职工特殊劳动权益的法规政策,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依法查处侵犯女职工和进城务工妇女劳动权益的案件。

10. 加强劳动监察和劳动安全监督,保障职业卫生安全,重点做好待孕妇女、孕期妇女劳动保护,减少女性职业病的发生。继续发挥人社彩虹妇女劳动保障维权工作平台和武进区优化生育政策、维护妇女权益维权保障平台作用,为全区女职工提供有力帮助。

11.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进社会保障全民覆盖,确保妇女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完善弱势妇女群体的社会保障机制。全面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15分钟人社基本公共服务圈”,扩大妇女参保覆盖面,保障妇女享有各项社会保险及社会救助。

12. 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普遍建立和完善孤寡、高龄、失能等老年妇女补贴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98%以上。发展老年福利事业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健全和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发展新型养老保险产品,提高城镇妇女养老保险覆盖率。

13. 提高妇女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失业保险待遇水平逐步提升,失业保险覆盖率达98%以上。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逐步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水平,切实保障女性失业者的合法权益。

14. 健全保障残疾妇女的政策机制和服务体系,提高残疾妇女的就业援助、医疗康复和生活保障水平。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提升工伤保险待遇水平,确保工伤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不断扩大。敦促用人单位实现有劳动关系的女性劳动者全员参加工伤保险,确保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的落实。

15. 完善弱势妇女群体社会保障机制,将符合条件的特困妇女、贫困单亲母亲等弱势妇女群体纳入医疗、教育、就业、住房、司法等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实现应保尽保。逐步消除对进城务工妇女的体制性障碍,探索建立保障进城务工妇女创业就业和城镇落户等制度。

16. 建立统一开放、相互衔接的社保体系,实现进城务工妇女社会保险关系依法办理转移与接续,并逐步将女性农民工的住房纳入保障范围。

17. 重度和贫困残疾妇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社会保险,由政府按规定资助参保。加强面向残疾妇女的康复服务,建立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推进残疾妇女社区康复。健全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实现残疾妇女有所托。

18. 提高家庭服务水平和家务劳动社会化程度,承认妇女无酬劳动价值,降低妇女家务劳动强度,缩小男女自我支配时间差距。提高社区公共服务水平,积极发展家庭服务业,建立社区老人、婴幼儿和残疾人照顾体系,健全幼儿和中小学生托管机制,减轻从业妇女家庭负担。

19. 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将家庭服务纳入政府的公共服务范畴。建立社区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开展家庭工作志愿者活动和家庭文化活动。

(二)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目标任务

1. 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督力度,加大对未成年工的保护力度,禁止用人单位使用16周岁以下童工,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为未满16周岁的儿童介绍就业,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等劳动危险作业。

2.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执法工作,建立健全违法使用童工的监督、惩罚机制和常态化的举报系统,消除童工现象。

三、工作措施

1. 依法保障妇女平等就业创业。在制定出台相关公共政策时,关注女性特殊权益和需求,加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实施力度,确保女性平等获得发展资源和机会。适应国家延迟退休和三孩生育政策调整,加强对用人单位和职业中介机构的指导监督。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保障女性收入分配的平等权利。树立崇尚创新创业的价值导向,提升妇女创业意识和创业成功率。加强面向女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培训和服务。

2. 持续优化女性创业新生态。进一步完善机制,降低创业门槛和成本,优化创业扶持资金申报流程,使更多的创业群体获得创业扶持。优先支持女大学生创业,深入实施女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加大扶持力度。举办形式多样的创业大赛,筛选优秀女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精准扶持、助力成长,打造具有武进特色的创业品牌。支持女性创业人才培育与引进,挖掘优秀创业项目,发挥创业对扩大就业的独特作用。支持创业平台建设,加快引导和建设一批高层次、有特色的创新平台和创业载体,引导推动社会资本扩大就业创业服务供给。

3. 深入开展妇女巾帼建功活动。提升妇女岗位技能培训的数量和质量,拓宽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范围,提高享受创业培训、技能培训补贴的女性比例。更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确保农村妇女、流动妇女、残障妇女等重点群体普遍接受1-2项实用技术培训。全面推广“互联网+技能培训”模式,推进武进区职业技能云平台建设,针对妇女群体开发更多标准化、体系化的精品网络培训课程。健全职称规范管理制度,完善评审考核方式,加快女性专技人员的知识更新,扩大技能人才与专技人才职业发展贯通范围。结合地区产业特色,引导传统企业进行电子商务转型,搭建“政产学”结合、“校企地”培养的发展平台。

4. 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监督各类用人单位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严格执行男女同工同酬原则。对企业有关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以及工时、工资、休息休假等方面的执行情况进行重点专项检查。完善保障女职工特殊劳动权益的法规政策,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依法查处侵犯女职工和进城务工妇女劳动权益的案件。严肃查处使用童工案件。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等劳动危险作业。建立健全违法使用童工的监督、惩罚机制和常态化的举报系统,消除童工现象,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利用“政风热线”“问政面对面”“武进日报人社专版”“武进电台人社信息快递”“武进人社”微信公众平台等广泛宣传人社劳动法律法规,增强劳资双方遵纪守法意识,进一步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稳定。

5. 整合优化用工环境。联合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网络优势,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创业创新政策和创业创新典型宣传活动。依托区就业创业促进协会和区创业指导专家服务团,组织开展“就业创业大讲堂”、创业项目征集、大学生创业明星评比、我的创业故事征文、大学生创业大赛、长三角地区(武进)人才交流会暨校企合作洽谈、“全国高校万名学子武进名企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活动,让大学生们喜闻乐见、学有榜样,培育他们的创新动力和创造活力,在全区营造创业有为、创新光荣的浓郁氛围。

6. 推进社保体系全面覆盖。全面落实《江苏省全面实施全民参保工作计划方案》《常州市全面实施全民参保工作计划方案》精神,深入实施全民参保提质增效工程,进一步健全全民参保扩面机制。鼓励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和女性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推进被征地农民刚性进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实现适龄女性应保尽保。推动中小企业和农民工等单位和人群积极参加失业保险。贯彻实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继续就业期间和实习生实习期间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开展尘肺病重点行业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推进建筑、交通运输、水利工程等领域按项目参保,保障更多高风险行业劳动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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