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区工伤保险医疗管理,构建完善的工伤保险医疗保障服务平台,根据《武进区大力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和《常州市武进区工伤保险医疗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各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高质量发展重要部署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工伤保险服务能力,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促进我区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
健全和完善我区工伤保险医疗制度,规范工伤医疗服务行为,更好的保障工伤职工的医疗救治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常州市武进区工伤保险医疗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构建由人社、卫健、社商合作商保公司、相关医疗机构和有关企业共同参与的工伤医疗服务平台。
三、实施方案
(一)创新开辟工伤医疗“绿色通道”。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常州市武进中医医院及其医共体下属单位组建工伤医疗医联体,作为定点合作医疗机构,由区卫健局统一沟通管理。以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常州市武进中医医院为工伤定点医疗机构代表,与武进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签署共同构建工伤医疗服务平台协议。工伤定点医疗机构需建立实时沟通渠道,开辟工伤医疗“绿色通道”,完善全网通办服务,提供联网刷卡功能。由社商合作商保公司主动提供服务,实现定点合作医联体与区人社局工伤信息精准对接交互,简化办事流程,保护基金安全,提高服务效率。(见附件1《工伤诊疗“绿色通道”服务方案》)
(二)完善工伤医疗各项工作流程。区人社局遴选首批50家优质企业(见附件2)推荐纳入工伤医疗服务平台,后期将根据平台运行情况逐步纳入更多优质企业。根据“放管服”改革需要,持续优化就医流程,完善管理制度,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利,让其切实享受到改革红利。推进工伤医疗及康复业务全流程一体化打包办理,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到“无需再跑路”。
(三)积极运用工伤医疗服务平台。纳入工伤医疗服务平台的优质企业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医疗及康复时,可免交保证金并通过“绿色通道”得到治疗,有效减轻企业经济负担。相关企业要积极响应政策要求,有效运用工伤医疗服务平台,发生工伤事故后及时将受伤职工送至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在24小时内将工伤医疗所需相关信息整理申报给社商合作商保公司或相关部门,增强“早报案,早治疗”的意识。
四、保障措施
(一)增强责任意识,加强送医监督。企业应及时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培养职工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对职工工伤预防与应急培训。在工伤事件发生后,企业需迅速报案,及时送医,利用“绿色通道”完成相关申报、支付工作。社商合作商保公司需督促企业及时送医和24小时内完成申报工作,最小化减少工伤事件造成的损害。
(二)强化责任主体,健全反馈系统。社商合作商保公司和工伤定点医疗机构要明确自身定位,强化责任意识,针对服务过程中碰到的问题进行定期整理总结,并及时向区人社局和区卫健局反馈,由区人社局和区卫健局及时协商,采取相关措施,优化工伤医疗服务平台。
(三)明确部门分工,提升服务效能。各责任主体对照方案职责要求,制定责任清单,细化部门分工,加强日常管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抓好落实,形成高效负责的工作作风,着力营造优质营商环境,为平台筑牢可靠基础。
(四)完善协调制度,建立长效模式。区人社局、区卫健局应构建长效化交流协调模式,强化组织保障,推动工伤医疗服务平台持续深入发展,加强各机构和单位间的业务联系,确保信息互联互通,统筹各方工作,推动社商合作,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痛点和难点,确保平台可持续发展。
附件 1.工伤诊疗“绿色通道”服务方案
2. 武进区工伤医疗联网结算优质企业名单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下载附件:武人社[2022]35号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