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开发区、街道)相关部门:
现将《关于做好2022年度养老服务领域省政府民生实事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执行。
附件:武民养老6-附件 苏民养老〔2022〕10号 关于做好2022年度养老服务领域省政府民生实事的通知-22-03-28(1).pdf
常州市武进区民政局
2022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