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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公告
索 引 号: 014134392/2022-00057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 体裁分类: 公告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产生日期: 2022-04-08 发布日期: 2022-04-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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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公告
 

常州市阳山湖水蜜桃专业合作社等3家单位: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一案,已经本局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当事人2017年度、2018年度连续两年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我局于2022年03月11日发布《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提示公告》。公告期届满当事人仍未履行法定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规定,我局拟对你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如要求举行听证,可自本公告送达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高薇薇、章旭峰    

联系电话:0519-86318090

联系地址:武进区湖塘镇延政路28号

 

附件:常州市阳山湖水蜜桃专业合作社等3家单位.xls

 

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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