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提请依职权注销食品经营许可的函》(武市监【2021】30号)确定的内容,我局于2021年11月24日催告武进区湖塘陈亮张亮麻辣烫加盟店等3892家食品经营单位办理注销手续,至截止日,当事人仍未办理。本局对拟作出的依职权注销经营许可于2022年2月16日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相应陈述、申辩、听证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我局决定依职权注销上述3892家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经营许可。
本决定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视为送达。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本决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武进区依职权注销食品经营单位名单.xlsx
常州市武进区行政审批局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