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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 食堂管理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82/2022-00129
主题分类: 教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教育、科技
文件编号: 武教发规〔2022〕54号 发布机构: 教育局  
产生日期: 2022-12-05 发布日期: 2022-12-0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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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 食堂管理的通知
武教发规〔2022〕54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食堂管理是中小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小学校后勤保障的基础性工作,学校食堂事关广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广大师生、家长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教育系统社会形象。为切实提升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管理水平,防范廉政风险,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现就我区学校食堂管理及“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食堂管理校(园)长负责制

校(园)长是食堂管理第一责任人。各校要成立以校长(园长)为组长的食堂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食堂管理的各项规定要求,明确责任,让食堂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从人员、设备、采购、存储、加工、环境卫生、消毒、食品留样、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使用等各个管理环节进行细化并狠抓落实,定期召开食堂工作专门会议,定期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学习上级文件,提高食堂安全工作意识,增强食品卫生常识。

二、规范食堂成本核算

根据常州市教育局2020年4月印发的《常州市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常教计【2020】6号)文件精神,各学校要严格规范食堂的收入和支出,加强成本核算。食堂所有收入都必须缴入食堂专用账户,学校其他代办服务性项目收入不得计入食堂收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用、转移食堂收入,不得私设“小金库”、严禁公款私存,严禁设置账外账。

学校应加强食堂成本核算,落实“量入为出”的原则,降低食堂运行成本。严禁将应由学校行政开支的费用在食堂列支。食堂水、电、气应独立计量,费用由学校公用经费列支。

食堂每月对伙食收支进行结算,保持收支基本平衡。要定期将食堂财务收支情况、物资采购情况、食谱、饭菜价格等情况向学校师生和家长公开,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教育局将对各校(园)食堂管理工作进行随机检查,对于伙食质次价高、食堂账目不清、收支及物资管理不规范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挪用、转移食堂资金、违规列支乱发钱物或私设“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等行为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严格规范做好“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的各项工作

各学校要认清形势要求,切实增强建设阳光食堂的政治自觉和使命担当,认真组织学习“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操作手册,熟悉服务平台操作流程,完善服务平台运行,不断提升食堂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规范食材采购程序。根据《常州市中小学食堂管理规定》(常教计【2020】9号)文件精神,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的大宗食材采购一般应采取分类招标,并选取多个供应商,采购招标工作应遵循质优价廉、择优选购的原则。个别食材、调味品采购实施过程中若无供应商响应或急需采购,应由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提出建议,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由学校自行采购。

严格食材入库、出库流程。食材采购入库严格实行索证、索票和进货验收制度。入库时应按现场验收结果填写入库单,入库单应包含食材品种、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入库时间、保质期、供货单位等相关信息,由仓库管理员、食堂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管人员等签字确认。出库时应检查食材质量,根据使用需求完整填写出库单,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认真做好陪餐工作。各校(园)要建立行政领导轮流陪同学生就餐制度。陪餐人员每天按时到学生就餐地点陪餐,同时负责对当餐食堂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学生就餐期间要安排教师轮流值勤,加强就餐秩序的维护与管理。按规范拍好陪餐照片及食谱照片,并认真上传。

完善食品留样制度。学校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需由专人负责留样。每餐留样的食品,按规定不得少于125克,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并在其外部贴上标签,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日期、时间、留样量、餐次、留样人员。将贴好标签的留样食品按秩序存放在恒温冰箱内保存。做好每餐每样留样食品的记录,包括食品样源、食品名称、留样时间、目测样状等,以备检查。留样食品保存48小时。按要求做好留样照片上传工作。

食堂管理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管得好,必须是食堂管得好。希望各校各园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主动作为,落实梳理排查,严格过程操作,强化监督检查,把这项教育民生抓实抓细抓出更好成效。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放心,让群众满意。

附件:1.《常州市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常教计〔2020〕

6号)

2.《常州市中小学食堂管理规定》(常教计〔2020〕9

号)

3.武进区学校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一日

操作重点指南

4.武进区学校阳光食堂监管平台操作流程一览表

5.江苏省中小学校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

操作手册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22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下载附件:武教发规〔2022〕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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