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各校外培训机构,各校车服务提供者,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教育系统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苏教安函〔2022〕10号)要求,按照区安委会《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为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省、市、区重点检查内容,突出“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有效防范化解校园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确保全区教育系统安全形势平稳向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检查整治重点
以全区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的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治理为重点,结合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工作主要内容,对全区学校的安全管理、安防建设、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及专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整改。
1.校园安全体系建设情况
(1)责任制落实。是否建立以校长(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制,是否有健全的安全工作领导机构;贯彻落实当地党委和政府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其他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情况。
(2)制度建设。是否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了有效的安全建设经费保障机制。
(3)隐患排查与治理。是否定期对消防安全、校车安全、校舍安全、网络安全、燃气安全、食品及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控、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及校园周边治理等领域的安全隐患进行自查;隐患整改和矛盾化解是否及时到位;工作台账记录是否完整。
(4)应急预案。是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重大涉校事件应对处置机制、重大涉校事件舆情应对处置预案。
(5)安全教育。是否定期组织在校教职工、学生、幼儿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救护演练;是否有效开展暑期中小学生防溺水教育;安全教育、培训台账是否完备。
2.校园安全重点场所管理情况
(6)消防安全。是否定期对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设备、消防车道等进行全面排查;是否严厉整治违规用火用电、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私拉乱接电线、堵塞消防通道等行为;是否严格落实施工明火作业审批制度和安全管理规定;是否规范配置消防装备和器材,强化人员训练、演练,做好初起火灾处置准备。
(7)设施设备安全。是否加强后勤基础设施的安全管理,对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等重点场所,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是否开展全方位的安全性、可靠性维护并台账完整。
(8)食品安全。是否加强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是否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围绕采购、贮存、加工、配送、供餐等关键环节,健全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是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饮用水设备是否定期清洗消毒;是否加强学校食品安全教育。
(9)校舍安全。是否加强校舍安全管理,是否加强对危旧房屋、楼宇地下室、建筑工地宿舍等重要部位管理和检查;相关区域是否加装安全防护设施;公共照明、休闲桌椅、游乐健身设施、水景设备、喷泉设施、围栏、护栏、地面道路、路牙、停车位、雨棚、停车棚、指示牌、告知牌、井盖等是否完好;景观水域、室外平台、在建工地等场所是否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
(10)用电安全。是否对大功率充电设备等可能存在的消防隐患加强排查,增加电梯、中央空调等特种设备专项检查频率;校内用电设备、电线电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存在超期服役现象;配电房是否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交接班制度、出入登记制度,设备缺陷记录是否齐备;洗浴场所电源线与可燃结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定。
(11)自然灾害预警。是否加强对强降雨、雷电等自然灾害防范工作,是否积极与当地气象、防汛抗旱等部门沟通,是否对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方案进行演练等。
(12)实验室安全及实习实训安全。是否建立和完善学校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安全责任制和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是否针对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废弃处置等环节进行重点排查。
(13)校园安防。是否制定并严格落实值班巡逻、防范守护、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等安全保卫制度,工作台账是否完整;是否配齐配强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是否按照相关标准聘用专职保安员,保安员是否存在超龄、无证上岗问题,安全防卫器械器材是否配备到位;是否落实校园封闭化管理,围墙、护栏等实体防范设施建设是否达标,校园门口是否设有符合要求的防冲撞设施;校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是否达标,是否与属地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联网;是否落实门卫值守制度,是否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车辆及物品的出入登记、安全检查制度。
(14)校车安全。是否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是否配备校车安全管理人员;车辆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并定期检查维护。
(15)心理健康。是否建立学生心理辅导和干预制度;是否按规定比例配备心理辅导人员;是否定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或辅导;是否对在校(园)教职工及其他在校(园)工作人员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进行动态评估。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校、各单位要把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作为暑期和秋季开学安全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协调,认真履行安全职责,进一步细化完善行动方案。
(二)强化整改问效。要坚持百日攻坚行动与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安全大检查相结合,坚持自查自纠与检查督查相结合,坚持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坚持压紧压实责任与细化实化措施相结合,强化问题导向,聚焦整治事项,防控大风险、整治大隐患、杜绝大事故。
(三)严格督导问责。各校、各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实施集中攻坚,推动问题隐患闭环整改。区教育局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工作进度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进行约谈;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问责,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请各校、各单位对照本通知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本校检查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形成自查报告,报告要客观真实反映工作情况。请于2022年8月30日前将报告(word版电子稿、加盖公章的纸版扫描件)报送至区教育局职社科(安监科)。联系人:蒋建峰,联系电话:67897019,电子信箱:wjxyaq@qq.com。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