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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游泳场所的卫生管理,落实经营单位卫生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保障游泳者健康权益。自7月11日起,区卫生监督所联合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对全区44家游泳场所开展执法大检查。
近期天气炎热,执法人员冒着高温对各游泳场所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持有情况、卫生许可信息、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信息公示情况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各游泳场所的游泳池水质进行检测,检测项目包括水浑浊度、pH值、尿素等。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均现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场所负责人立即整改到位。
本次督查工作结束以后,该所将适时组织执法人员对检查中出现问题的游泳场所进行“回头看”复查工作,积极总结专项检查活动的成效并应用于日常监管,不断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