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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5月6日,副局长陆俊带队督查西太湖食品安全工作,食品科、西太湖分局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督查。
督察组一行首先对常州市天之宇食品有限公司、常州市潮膳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重点对企业生产设备设施使用、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标签标识、出厂检验、存储条件、添加剂使用记录、从业人员管理等内容进行检查,要求企业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同时,指出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随后,督查组来到新怡华超市(礼河店),就《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扩大“江苏冷链”追溯管理范围的通告》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强调企业要切实担负起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下一步,西太湖分局将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全力落实“江苏冷链”扩大追溯管理范围的要求,持续提升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食品安全保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