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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常州市文明办联合发文,通报第七批常州市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名单,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监察员金旭军获评常州市岗位学雷锋标兵。
金旭军同志于1994年参加工作,28年来始终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注重培养个人能力、提高思想认识,工作中积极进取,勇于创新,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和工作效率,完成好每一件工作。工作之余,他积极参与“文明城市交通岗”“文明实践大集市”“宪法宣传活动月”“农民工学法活动周”等活动。近年来,金旭军先后获得局“优秀党员”称号、区年度嘉奖、区服务标兵,是领导满意的好同志,是同事满意的好同事,是群众满意的好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