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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首次整合了我国所有市场主体登记规范、管理规则,在外资登记方面,申请材料更精简、办理时限再压缩、经营困难可歇业。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从3月1日起,外资登记程序将由原“受理—核准”两个环节改为“登记”一个环节,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高服务效率,进一步让外资企业享受到改革成果。下一步,区政务服务中心外资企业登记窗口将立足职能,自觉当好服务外资企业“店小二”的同时,主动做好制度改革的“宣传员”,及时将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声音传递出去,为外资企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