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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22年湟里镇生活垃圾分类和 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4077/2022-0003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民生公益
文件编号: 湟政发〔2022〕48号 发布机构: 湟里镇  
产生日期: 2022-09-07 发布日期: 2022-09-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湟里镇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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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湟里镇生活垃圾分类和 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湟政发〔2022〕48号
 

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城 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建城管〔2021〕152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湟里镇实际,现将《2022年湟里镇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湟里镇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湟里镇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根据省、市、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要求及《市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常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发〔2022〕32号)、《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武进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发〔2022〕4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湟里镇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市委市政府“532”发展战略为行动指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构建以法治为基础,党建引领、政府推动、部门协作、社会协同、全民参与的垃圾分类长效机制,持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积极推动美丽常州建设,切实履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为形成实施“532”发展战略的强大胜势作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目标

2022年,聚焦规范建设,加强示范引领,高质量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完成1个垃圾分类示范村创建,完成镇区范围内1座智能清洁屋试点建设。在原有垃圾分类设施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镇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机制,促进垃圾分类各链条运行更加规范有序,营造浓厚的垃圾分类氛围,力争湟里镇垃圾分类成效实现质的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湟里镇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领导小组”),建立以镇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包括有关部门、各村(社区)等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生活垃圾分类专门机构建设,设置专职工作人员,明确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管理与各环节主体的责任。垃圾分类需要各局办单位从大局出发,各村,(社区)负责本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日常管理,切实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各单位要做好与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衔接工作。建立党建引领机制,积极发动各级党组织、党员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层层知悉,层层深入,层层落实。将镇村居民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载体,将广泛开展宣传、引导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网格化社会治理,以此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二)健全分类体系

1、严格管理规范垃圾分类收运。一是根据本镇实际需求,落实分类收运车辆。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相匹配的运输网络,配足分类运输车辆,规范运输车辆分类标识,分类运输能力与分类收集量相匹配;二是按照分类收运标准,合理制定分类运输(暂存)站点、频次、时间和线路,有序运行分类收运体系,确保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等分类垃圾及时收运。三是加强运输车辆运营监管。所有运营的垃圾分类运输车辆应符合密闭运输要求,并设有统一标识。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各村(社区)加强对分类运输车辆的过程监管,严禁不同类别垃圾的混装混运,严禁园林绿化废弃物、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等混入日常生活垃圾。定期开展车容、车况检查,减少装车运输过程中的“抛洒滴漏”和作业扰民现象。

2、因地制宜开展垃圾分类。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按要求完成葛庄村垃圾分类示范村和智能清洁屋创建工作,充分调动各部门、各村(社区)实施垃圾分类的主动性、创新性。以生活垃圾分类为载体,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探索市场化企业运维试点工作,政府托底设施建设,市场化企业提供运行服务,镇村督导分类考核,促进提升垃圾分类成效。

3、落实分类设施的长效管护。督促行政村对于已有的垃圾分类亭、分散收集点等设施进行长效维护管理,对于分类标识和垃圾桶的缺失、丢失、缺盖等问题及时调查补齐,对于垃圾分类宣传栏目进行及时更新。乡镇认真做好集镇区分类投放设施和宣传栏的日常维护工作;对已建成的多合一暂存点、建筑垃圾、农村易腐设施等分类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分类设施规范运行,对于垃圾分类的措施新规及早进行普及补充。

(三)培养分类习惯

1、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根据不同的场所,不同对象,不同受众,分别印发不同的垃圾分类相关手册、分类标准等。在埠新中路街健身广场的LED显示屏流播垃圾分类宣传标语,加强群众对于垃圾分类活动的重视程度,让垃圾分类的知识和重要性被大众接受,能够自觉地进行生活垃圾分类,为美好乡镇、文明乡镇的建设出一份力。

2、营造垃圾分类氛围。分类指导员和居民增加宣传的互动性、持续性,将发放资料、现场指导、入户指导等结合,使公众亲身参与到垃圾分类中来;加强指导性的认知,多开展由专业人士进行的垃圾分类宣传活动,让科学的垃圾分类办法深入人心,让科学的办法指导实际的垃圾分类操作;多走访关注独居老人、外来务工人员,讲解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他们的陈旧观念进行转变。

3、增加信息公开化。在各行政村增加信息公开提示牌,让居民了解垃圾运输方式、去向及处理方式,增强居民对垃圾分类知识的了解,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到实践垃圾分类的行动中来,提高居民的参与度和获得感,从而不断提高居民自觉进行垃圾分类、爱护环境卫生的意识。

(四)强化督查考核

1、坚持常态执法。建立常态化执法检查机制,严格按照《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常州市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开展执法工作,落实单位、个人垃圾分类法律责任。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持续开展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全年执法立案数量不少于8个。

2、坚持长效考评。根据垃圾分类工作重心的变化及时调整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中垃圾分类的考核重点,加强对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设置与管理、垃圾分类收运管理、垃圾分类成效等的考核,敦促相关责任主体落实日常管理。将已完成的垃圾分类纳入长效综合管理考评体系,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围绕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日常管理和分类效果对各单位开展长效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湟里镇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镇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推进实施,确保垃圾分类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各村(社区)建立垃圾分类工作联络员制度,强化沟通交流。各(社区)围绕垃圾分类工作实际需要,制定完善相关制度,严格考核标准,继续推行垃圾分类责任人公示、分类责任人考核、定期通报等制度。

(三)落实资金保障。镇、村按照事权划分,结合实际统筹安排预算,保障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的建设、运营和监管。垃圾分类经费主要用于生活垃圾分类的设施配置、体系建设、宣教培训、分类督导、运行管理等,确保镇村垃圾分类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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