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将《湟里镇开展自建房等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湟里镇开展自建房等既有建筑安全隐患
再排查再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4 月 29 曰 ,湖南长沙一居民自建房发生倒塌事故。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分别作出批示。省安委办、省住建厅联合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迅速开展自建房等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为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现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把既有建筑安全作为公共安全的重要内容,遵循“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全面压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着力构建覆盖政府、社会、企业、个人的既有建筑安全全链条责任体系。针对“4·29”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充分运用“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工作机制,将责任落实到“最后一公里”,确保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彻底、到位。坚持依法治理、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安全隐患动态发现和问题解决机制,着力破解既有建筑改扩建、装饰装修工程的监管难题,以硬责任硬作风硬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硬成效。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6月30日,通过拉网式、全覆盖排查,完成全镇所有既有建筑再排查再整治,形成隐患建筑“回头看”清单,确保排查不漏一房、隐患建筑不漏一处,针对清单中存在安全隐患的既有建筑立即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解危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内容
开展全面系统排查,迅速组织力量,对包括自建房在内的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再部署、再落实,进行查缺补漏“回头看”。主要排查内容如下:
(1)既有公共建筑,特别是经营性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等,包含各类商业娱乐场所、文化体育旅游场所、宾馆、酒店、民宿、餐馆、集贸市场、学校及教育培训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养老和社会福利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等。(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派出所、市监局)
(2)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危险房屋和老楼危楼等,包含居民住宅、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房屋,以及全镇范围内出租房、群租房、自建房等(责任单位:村、社区、建设局、派出所、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
(3)存在安全隐患的重点类型建筑,一是原作居住用途改造为面向社会作为生产经营等公共用途的自建房,如将一般住房改为饭店、商铺、小作坊、简易生产用房、承办红白喜事等房屋或场所;二是农村三层及以上、用作经营(包括用于出租)人员密集、改扩建的自建房;三是改建加层、野蛮装修、破坏主体或承重结构的房屋建筑(含擅自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割群租,以及经营过程中改变承重结构的屋);四是包括政府、企业指定或租用房屋,工地临时建设的板房等、企业项目人员集中居住的房屋;五是全镇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和“两违”清查中已排查出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风险的房屋建筑。(责任单位:村、社区、经济发展局、市监局、综合执法局、建设局)
(4)无项目审批、无用地和规划许可、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施工许可、无(交)竣工验收的建筑。(责任单位:村、社区、综合执法局、经济发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建设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全镇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镇有关部门的主管、各村(社区)书记任成员,负责工作统筹推进、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建设局。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成立工作专班,及时掌握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协调解决共性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管负责任、联络人员,健全工作推进网络。各相关部门、各村(社区)要建立相关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统筹调度排查工作及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二)强化资金保障。镇财政建立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用于既有建筑排查整治、信息系统建设维护、技术服务第三方聘用、举报奖励、必要的检测鉴定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加强部门联动。迅速建立健全“镇为主体、村(社区)实施,分区网格落实”的既有建筑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健全“产权人(使用人)自查、分区网格排查、部门联查、第三方检查、政府督查”的既有建筑隐患排查机制,建立健全“产权人(使用人)主体、属地政府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协管”的既有建筑隐患整治机制,形成责任闭环。
(四)加强监督指导。镇政府将加大对全镇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督促、检查和问责力度。对排查整治工作进度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将予以通报;对失职失责的,将严肃问责。
(五)加强社会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跟踪曝光一批隐患突出、违法违规拆改建案例,总结宣传各地行之有效的政策制度、措施办法,提高产权人(使用人)安全使用主体责任意识和全社会公共安全意识,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本方案制定下发后,各村(社区)、相关责任部门要迅速组织实施,开展全面排查,及时上报隐患建筑清单,确保“零遗漏、零疏忽”。对排查出有安全风险隐患的既有建筑,要根据风险等级、建筑性质等情况,科学制定整治方案,及时开展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工作。对判定为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建筑,要实施挂牌督办,第一时间清人、停用、封房,并限期整改。有安全风险隐患的既有建筑,必须通过加固改造,满足安全要求后,方可重新投入正常使用。
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村(社区)、相关责任部门5月31日前将排查清单报至湟里镇建设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