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强化湟里镇消防安全体系建设,不断夯实基层火灾防控基础,提升基层消防安全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江苏省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指引》要求,决定成立湟里镇消防管理服务所(简称消防所),挂“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镇消防管理服务所”牌子。
消防所所长由镇消委办副主任薛亚东兼任,副所长由蒋健担任,骆洪斌、薛一凡为专职管理员。
附件:湟里镇消防管理所工作职责
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湟里镇消防管理服务所工作职责
消防管理服务所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原则,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区消防救援大队的业务指导下,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协助落实镇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实体化运行。
2、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制度,督促镇有关部门、村(社区)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推动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3、分析研判火灾风险,通报突出火情,提出重点治理意见。
4、每年组织镇、村(社区)“两委”消防工作负责人员开展消防培训。
5、评估镇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力量状况,提出加强建设意见。
6、统筹消防所、公安派出所、网格员、政府专职队员等基层力量,定期牵头召开消防工作会议,部署消防综合治理,开展巡查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7、推动建立健全镇消防违法行为线索移交机制。
8、协助政府专职消防队的火灾扑救工作,参加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抢险救援工作。
9、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指导村(社 区)“两委”建立消防服务站、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