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省领导有关工作指示要求,切实加强“九小场所”火灾防范工作,有效遏制“小火亡人”多发势头,坚决维护全镇火灾形势稳定,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做好“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三类人员”配备工作的提醒》要求,现将做好湟里镇“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三类人员”配备工作要求如下:
一、配备三类人员
(一)整治范围。“九小场所”是指小学校或幼儿园、小医院、小商店、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的总称。
(二)人员配备。各相关部门要督促“九小场所”主体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员。要结合我镇消委会组织架构及工作职责、辖区单位消防安全监管主体向上一级消委会“双备案”制度,督促指导“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部门配备具体从事日常指导消防工作的人员。要按照消防监督员挂钩联系制度要求,明确我镇挂钩联系的消防监督员。以上“三类人员”以下分别简称消防安全员、日常指导员和挂钩联系员。要对全镇“九小场所“三类人员”逐一进行登记造册(见附件),并依托基层网格力量常态化更新场所底数和人员信息。各相关部门“三类人员”信息登记情况将作为消防安全大检查考评重要内容。
二、压实工作责任
(一)“三类人员”工作职责。消防安全员负责严格落实本单位(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主动配合接受日常指导员的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培训教育,要具备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自查知识技能,火灾时会组织人员疏散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日常指导员负责对本行业领域“九小场所”底数摸排更新、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培训,每月要对本行业领域内的单位(场所)开展一次消防监督检查和对消防安全员至少一次集中消防培训。挂钩联系员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利用向镇分管领导汇报工作、开展公安派出所工作指导和处理群众举报投诉等工作时机,每季度至少要开展一次专题消防安全培训,向消防安全员、日常指导员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培训消防自查要点,教会疏散扑救技能。培训情况应做好记录,留存备查。
(二)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负责“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统筹协调,文广教体旅岗负责小学校、幼儿园、小网吧,派出所负责小歌舞娱乐场所、小旅馆、小美容洗浴场所,卫生健康岗负责小医院,服务业岗、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小商店、小餐饮场所,应急管理岗负责小生产加工企业,湟里消防中队负责配合各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行业领域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并明确专人作为日常指导员落实推进此项工作。
三、实行标识管理
要督促“九小场所”在其店铺出入口、室内墙面、各类营业执照公示栏等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标识牌,消防安全标识牌内容涵盖本单位(场所)名称、详细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消防安全员、日常指导员和挂钩联系员“三类”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及其工作职责和该单位(场所)作出的消防安全承诺书及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要素信息。条件允许的地区,可让“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员统一佩戴消防安全员胸牌或袖标。胸牌或袖标上要注明人员姓名及其联系方式。通过实行标识标牌管理,便于清晰掌握单位(场所)基本情况和相关人员信息,潜移默化督促“三类人员”落实各自消防工作职责。
请各相关部门将部署落实情况及典型案例于8月28日前报镇消委办,联系人:蒋健,邮箱:652674154@qq.com。
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