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市武进区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办法(试行)》(武环督察办〔2021〕2号)要求,现将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的常州市武进区省级环保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序号58)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普遍存在脱氮除磷效果差,日常维护不到位问题,抽查位于太湖一、二级保护区内的4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发现,其中2个排口水质超标、3套设施进出口浓度倒挂,总氮总磷基本无去除效率。
二、整改目标及时限
(一)整改目标: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确保设施稳定运行和出水达标。
(二)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已对水质超标、进出口倒挂的设施进行调控,经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未发现进出口水质倒挂现象,出水水质各项指标均达标。
(二)通过老旧设施改造、调控设施生化系统、强化人工湿地处理效能等措施,提高了总氮总磷的去除效率。通过加强运维管护、定期水质监测、完善远程信息监控平台、健全运行管护机制等措施,保障了设施的正常稳定运行。
经梳理自查,具体问题(编号58)已全部整改到位,现将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2月4日。公示期满后将按规定申请区生态办核查销号。
联系人:范敏其 联系电话:85388550
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