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嘉泽镇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完善工程变更审批程序,防止随意变更行为,避免超标准、超范围、超概算建设,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关于印发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政办发[2013]61号)《嘉泽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嘉政发[2021]41号)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程变更管理范围
镇级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是指由镇级行政单位(部门)、企事业单位组织实施,使用各级财政资金,财政性资金作为还贷来源的融资资金,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或者捐赠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
二、工程变更审批职责
各类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变更实行审批制,工程变更审批应按照“项目主管部门审批工程变更技术合理性,项目审批部门审批工程变更范围,同级审计部门审核工程变更价格,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审核变更项目招标方案,纪检监察部门审查项目执行情况”的原则分工负责,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擅自实施。
三、工程变更分级审批
(一)单项或者累计2万元(含)以内的工程变更,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商定变更方案及编制预算,委托审计单位审核预算后实施,建设单位对其行为及结果负责。
(二)单项2万元以上或者累计5万元(含)以内的工程变更,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商定变更方案及编制预算,委托审计单位审核预算,建设单位申请,分管领导审批。
(三)单项5万元以上或者累计20万元(含)以内的工程变更,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商定变更方案及编制预算,委托审计单位审核预算,建设单位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核,报镇政府投资项目领导小组审批。
(四)单项10万元以上或者累计2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变更,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商定变更方案及编制预算,跟踪审计审核预算,建设单位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核,提交镇党委会审批。
项目因客观原因分次、多次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在最后一次变更时对该项目所有变更内容进行汇总,按累计变更金额对照分级审批程序实施总变更手续。
四、工程变更审批程序
(一)建设单位填写《嘉泽镇工程变更方案表》(附件1)并编制变更预算,此方案须经施工、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代表签署明确具体的意见并签名盖章,形成初步意见。属设计变更的,还须详细注明原设计及变更设计的构造做法及简图,说明变更理由,由设计单位的代表签字并盖章。
(二)按照工程变更分级审批规定,分管领导审批权限以内的变更,项目建设单位提交《嘉泽镇工程变更方案表》(附件1),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填写《嘉泽镇工程变更审批表》(附件2)进行签批;超出分管领导审批权限的变更,项目建设单位提交《嘉泽镇工程变更方案表》(附件1),由分管领导初步确认方案后填写《嘉泽镇工程变更审批表》(附件2),报镇政府投资项目领导小组或镇党委会审批。
对于变更金额重大或变更内容复杂的,应组织纪委、经济发展局、财政与资产管理局(审计)、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等部门以及相关技术专家召开变更方案论证会共同确认变更方案。
审批通过后,建设单位方可下发工程变更通知。未履行上述程序的,建设单位不得下发工程变更通知,不得实施变更。
(三)项目建设单位将签批完成的《嘉泽镇工程变更方案表》《嘉泽镇工程变更审批表》向财政与资产管理局(审计)提交备案,并按以下资料做好档案留存:
1.《嘉泽镇工程变更方案表》(附件1);
2.《嘉泽镇工程变更审批表》(附件2);
3.变更的原因及必要的证明性材料;
4.属设计变更的需提供设计单位相关资料;
5.其他与工程变更相关的资料。
五、工程变更作价原则
(一)由原中标人实施的增加工程,工程变更增加的工程价款应按原施工合同作价原则计价。
(二)项目变更达到规定标准,依法必须招标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三)国家、省、市、区及其部门另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工程变更合同管理和资金结算管理
(一)因工程变更需要签订补充合同及协议的,所签订的补充合同及协议必须报主管部门和财政与资产管理局备案,未经备案的合同不得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二)对工程变更未按规定程序申报审批而擅自处理的建设项目以及超概算未经项目审批部门重新批准的项目,不予拨付工程建设资金或补贴资金。
七、相关责任追究
(一)由于勘察、设计、造价咨询、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单位的原因造成的项目违规变更,项目建设单位会同财政与资产管理局(审计)、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整理相关资料,提交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二)强化工程领域监督执纪,镇纪委、审计、财政等监督部门在实施管理、监督的过程中,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审计监督情况汇总表形式向建设单位及时提出项目实施监督意见,督促建设单位整改。重大问题以专报的形式报告镇党委。
不使用财政资金的村级项目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未尽事宜按上级和区有关规定并结合本细则执行。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有其它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本细则由嘉泽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审计)负责解释,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附件:
1.嘉泽镇工程变更方案表
2.嘉泽镇工程变更审批表
3.工程项目变更审批流程图
常州市武进区嘉泽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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