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39号)、《常州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常政办发〔2022〕5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武进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恽淇丞 区 长
副组长:张征宇 副区长
成 员:宋文良 区法院院长
谢群丰 武进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黄哲斌 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蒋金标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宗局局长
曹雄伟 区教育局局长
张文伟 区工信局局长
马 承 市公安局武进分局副局长
薛健峰 区司法局局长
李 荣 区民政局局长
叶 青 区财政局局长
谈正刚 区住建局局长
殷海峰 区城管局局长
周 俊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钱勤东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 勇 区商务局局长
居敏俊 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王洪新 区卫健局局长
金旭兵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蒋志刚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亚杰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孔和生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进分局局长
赵 鼎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王 芳 湖塘镇镇长
武为锋 雪堰镇党委书记
丁亚英 礼嘉镇党委书记
丁 涛 湟里镇镇长
葛 炎 前黄镇镇长
蒲启城 嘉泽镇镇长
潘宏杰 洛阳镇镇长
汤 枫 牛塘镇镇长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研究确定有关政策措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区住建局和区自规局共同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由区住建局局长谈正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区住建局副局长唐昊骏同志、自规局副局长曹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指定专人担任,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必要时抽调人员,组件专班,集中办公,组织开展督促指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