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为多渠道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积极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22〕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常州市武进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征宇 副区长
副组长:谈正刚 区住建局局长
成 员:谢群丰 武进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黄哲斌 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汤 焱 区发改局副局长
马 承 市公安局武进分局副局长
朱国栋 区财政局副局长
唐昊骏 区住建局副局长
邵 云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曹 荣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进分局副局长
王贤方 区税务局副局长
林春雷 武进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王轶锋 湖塘镇副镇长
丁洪伟 牛塘镇副镇长
管翼波 礼嘉镇副镇长
谭文俊 洛阳镇副镇长
唐海锋 雪堰镇副镇长
蒋 轩 前黄镇副镇长
张 钦 湟里镇副镇长
王铁成 嘉泽镇副镇长
刘晓康 武进供电公司服务中心主任
沈业明 江河港武水务公司副总经理
孙国宝 新奥燃气公司总经理
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全区年度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计划,负责对各镇、开发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进行督导、考核,负责联席会议召集或组织专家论证。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谈正刚同志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更,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武进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武进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租赁价格审核,中央预算内投资的争取和管理,REITs试点申报等工作;
市公安局武进分局:负责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安管理;
区财政局: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的筹集和保障,指导争取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省级引导资金支持,负责资金的分解下达、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进分局:负责保障性租赁住房土地供应和土地用途变更规划调整,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土地、建筑的环境评价;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牵头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和审批,协调推进项目建设。负责项目的申报、认定、建设、出租、运营和退出的全过程管理;
区金融监管局:负责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金融扶持政策和落实和监管;
区税务局:负责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和监管;
区供电、供水、燃气等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民用水电气价格的落实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