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022年各镇、街道和开发区管委会及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工作任务清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消防工作任务清单
一、高新区管委会消防工作任务清单
(一)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明确本级党委政府责任清单和工作任务。将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等消防工作列入党委会、办公会研究部署,及时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开展消防工作政务督查和年度考核,将消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巡查。实体化运行本级消委会办公室,制定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消委会成员单位职责清单明确责任边界,组织成员单位开展针对性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标准化管理示范创建。健全消防工作约谈机制,对因履责不到位发生火灾的,约谈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三级以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应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系统。
(二)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保障消防经费投入,制定并落实年度投资计划。开展新一轮城乡消防规划编修,加快消防队站、市政消防水源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加密消防队站布点,补齐镇级消防队站空白点,年内完成三勤专职消防队选址立项工作。配合全区做好消防车辆配备任务。将“智慧消防”建设嵌入“智慧城市”建设规划,落实经费保障机制。
(三)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研究明确本地年内目标任务、工作计划和牵头部门,实行项目化清单式管理,推动落实2022年度项目任务。完成半年和全年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工作,针对特殊时段、特殊场所适时开展专项风险评估。持续加大重点场所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范消防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全面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年内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全覆盖。督促南夏墅街道完成南湖家苑小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销案。完成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消防安保任务。
(四)加强基层消防监管工作。依据《江苏省“十四五”社会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有关标准要求,调整充实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做到“有人员、有机构、有职责、有场地”,切实担负起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责,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执法等工作,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全部挂牌实体化运行。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架构及工作职责、辖区单位消防安全监管主体“双备案”制度。明确网格员消防工作职责清单和具体任务,充分运用网格化平台消防管理模块常态化开展消防检查巡查。
(五)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广泛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119消防奖评选表彰,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宣传服务站点。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规范开展“三提示”,居民小区普遍开展“三清三关”消防常识提醒,常住人口注册使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达到7%。深化消防安全免费培训,年内实现九类重点人群培训率100%。
(六)提升综合应急处置能力。适应“全灾种、大应急”建设目标,深化构建“2+12+N”灭火救援力量体系,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公益类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政府专职消防员人均工资标准超过2021年度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依法发放8小时外驻队执勤加班费并建立发放机制,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应级别消防员标准建立绩效考评机制。
(七)严格消防工作责任追究。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有效控制一般火灾,严防发生较大火灾,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加大火灾隐患督改及火灾事故倒查问责力度,对发生火灾事故的,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对未依法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导致产生区域性重大火灾隐患或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二、经发区管委会消防工作任务清单
(二)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保障消防经费投入,制定并落实年度投资计划。开展新一轮城乡消防规划编修,加快消防队站、市政消防水源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配合全区做好消防车辆配备任务。将“智慧消防”建设嵌入“智慧城市”建设规划,落实经费保障机制。
(三)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研究明确本地年内目标任务、工作计划和牵头部门,实行项目化清单式管理,推动落实2022年度项目任务。完成半年和全年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工作,针对特殊时段、特殊场所适时开展专项风险评估。持续加大重点场所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范消防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全面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年内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全覆盖。督促西湖街道完成聚新家园沿街商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销案。完成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消防安保任务。
三、雪堰镇政府消防工作任务清单
(二)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保障消防经费投入,制定并落实年度投资计划。开展新一轮城乡消防规划编修,加快消防队站、市政消防水源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年内,完成不少于9个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配合全区做好消防车辆配备任务。年内提交消防车辆(豪沃20米高喷车,约175万元)委托购置申请。将“智慧消防”建设嵌入“智慧城市”建设规划,落实经费保障机制。
(三)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研究明确本地年内目标任务、工作计划和牵头部门,实行项目化清单式管理,推动落实2022年度项目任务。完成半年和全年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工作,针对特殊时段、特殊场所适时开展专项风险评估。持续加大重点场所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范消防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强化电动自行车全流程监管,推广安装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系统不少于15套。全面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年内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全覆盖。完成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消防安保任务。
(四)加强基层消防监管工作。依据《江苏省“十四五”社会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有关标准要求,调整充实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做到“有人员、有机构、有职责、有场地”,切实担负起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责,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执法等工作,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全部挂牌实体化运行。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架构及工作职责、辖区单位消防安全监管主体“双备案”制度。明确网格员消防工作职责清单和具体任务,充分运用网格化平台消防管理模块常态化开展消防检查巡查。强化技术防范手段应用,新增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器不少于75只,推广安装简易喷淋不少于15套。
四、礼嘉镇政府消防工作任务清单
(二)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保障消防经费投入,制定并落实年度投资计划。开展新一轮城乡消防规划编修,加快消防队站、市政消防水源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年内,完成不少于6个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配合全区做好消防车辆配备任务。将“智慧消防”建设嵌入“智慧城市”建设规划,落实经费保障机制。
(三)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研究明确本地年内目标任务、工作计划和牵头部门,实行项目化清单式管理,推动落实2022年度项目任务。完成半年和全年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工作,针对特殊时段、特殊场所适时开展专项风险评估。持续加大重点场所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范消防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强化电动自行车全流程监管,推广安装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系统不少于10套。全面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年内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全覆盖。完成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消防安保任务。
(四)加强基层消防监管工作。依据《江苏省“十四五”社会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有关标准要求,调整充实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做到“有人员、有机构、有职责、有场地”,切实担负起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责,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执法等工作,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全部挂牌实体化运行。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架构及工作职责、辖区单位消防安全监管主体“双备案”制度。明确网格员消防工作职责清单和具体任务,充分运用网格化平台消防管理模块常态化开展消防检查巡查。强化技术防范手段应用,新增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器不少于50只,推广安装简易喷淋不少于10套。
五、前黄镇政府消防工作任务清单
(二)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保障消防经费投入,制定并落实年度投资计划。开展新一轮城乡消防规划编修,加快消防队站、市政消防水源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年内,完成不少于9个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加密消防队站布点,补齐镇级消防队站空白点,加快推进寨桥专职消防队建设。配合全区做好消防车辆配备任务。将“智慧消防”建设嵌入“智慧城市”建设规划,落实经费保障机制。
六、湖塘镇政府消防工作任务清单
(二)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保障消防经费投入,制定并落实年度投资计划。开展新一轮城乡消防规划编修,加快消防队站、市政消防水源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加密消防队站布点,补齐镇级消防队站空白点,年内完成湖塘镇北专职消防队选址立项工作,加快推进鸣凰专职消防队建设。配合全区做好消防车辆配备任务。
(三)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研究明确本地年内目标任务、工作计划和牵头部门,实行项目化清单式管理,推动落实2022年度项目任务。完成半年和全年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工作,针对特殊时段、特殊场所适时开展专项风险评估。持续加大重点场所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范消防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强化电动自行车全流程监管,推广安装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系统不少于30套。全面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年内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全覆盖。按时完成鸣新中路25号商业街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销案。完成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消防安保任务。
(四)加强基层消防监管工作。依据《江苏省“十四五”社会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有关标准要求,调整充实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做到“有人员、有机构、有职责、有场地”,切实担负起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责,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执法等工作,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全部挂牌实体化运行。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架构及工作职责、辖区单位消防安全监管主体“双备案”制度。明确网格员消防工作职责清单和具体任务,充分运用网格化平台消防管理模块常态化开展消防检查巡查。强化技术防范手段应用,新增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器不少于150只,推广安装简易喷淋不少于30套。
七、牛塘镇政府消防工作任务清单
八、洛阳镇政府消防工作任务清单
(二)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保障消防经费投入,制定并落实年度投资计划。开展新一轮城乡消防规划编修,加快消防队站、市政消防水源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年内,完成不少于6个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加密消防队站布点,补齐镇级消防队站空白点,加快推进洛阳专职消防队投勤。配合全区做好消防车辆配备任务。将“智慧消防”建设嵌入“智慧城市”建设规划,落实经费保障机制。
九、湟里镇政府消防工作任务清单
十、嘉泽镇政府消防工作任务清单
(二)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保障消防经费投入,制定并落实年度投资计划。开展新一轮城乡消防规划编修,加快消防队站、市政消防水源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年内,完成不少于3个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加密消防队站布点,补齐镇级消防队站空白点,年内完成嘉泽专职消防队装修建设。配合全区做好消防车辆配备任务。将“智慧消防”建设嵌入“智慧城市”建设规划,落实经费保障机制。
(三)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研究明确本地年内目标任务、工作计划和牵头部门,实行项目化清单式管理,推动落实2022年度项目任务。完成半年和全年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工作,针对特殊时段、特殊场所适时开展专项风险评估。持续加大重点场所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范消防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强化电动自行车全流程监管,推广安装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系统不少于5套。全面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年内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全覆盖。完成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消防安保任务。
(四)加强基层消防监管工作。依据《江苏省“十四五”社会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有关标准要求,调整充实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做到“有人员、有机构、有职责、有场地”,切实担负起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责,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执法等工作,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全部挂牌实体化运行。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架构及工作职责、辖区单位消防安全监管主体“双备案”制度。明确网格员消防工作职责清单和具体任务,充分运用网格化平台消防管理模块常态化开展消防检查巡查。强化技术防范手段应用,新增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器不少于25只,推广安装简易喷淋不少于5套。
十一、南夏墅街道消防工作任务清单
(三)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研究明确本地年内目标任务、工作计划和牵头部门,实行项目化清单式管理,推动落实2022年度项目任务。完成半年和全年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工作,针对特殊时段、特殊场所适时开展专项风险评估。持续加大重点场所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范消防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强化电动自行车全流程监管,推广安装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系统不少于10套。全面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年内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全覆盖。完成南湖家苑小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销案。完成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消防安保任务。
十二、西湖街道消防工作任务清单
(三)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研究明确本地年内目标任务、工作计划和牵头部门,实行项目化清单式管理,推动落实2022年度项目任务。完成半年和全年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工作,针对特殊时段、特殊场所适时开展专项风险评估。持续加大重点场所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范消防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强化电动自行车全流程监管,推广安装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系统不少于10套。全面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年内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全覆盖。完成聚新家园沿街商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销案。完成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消防安保任务。
十三、高新区北区工作组消防工作任务清单
2022年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工作任务清单
一、区委宣传部
(一)协调、指导全区消防安全新闻报道工作,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对全区消防安全工作实施舆论监督。
(二)建立全区消防安全公益宣传机制,督促新闻媒体开展公益性消防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曝光重大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支持消防救援等有关部门组织发布消防工作重大政策、重要情况,组织新闻单位对消防工作先进典型深入宣传报道。
(四)协调、指导涉及重大火灾和消防工作的舆情研判和应对,指导火灾和事故抢险救援新闻发布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导向。指导新闻出版、印刷发行复制、电影等行业消防安全工作。
二、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
(一)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切实做好民宗系统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律标准、行政许可、应急预案等方面加强行业消防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民宗系统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协助开展社会公共安全事件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对寺庙、道观、教堂、宗教院校等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指导相关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并适时组织开展检查督导、考核验收。对未落实监管责任、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发生火灾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定期分析研判民宗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宗教活动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聚焦宗教活动等重要场所,持续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范消防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宣贯落实《文物建筑火灾风险指南(试行)》《文物建筑火灾风险检查指引(试行)》,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单位主体责任和消防安全制度是否落实、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到位并完好有效、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是否开展等。指导督促各级各类宗教活动场所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确保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到位,可移动障碍物清理到位。指导、监督、检查重大民族文化、大型宗教活动落实消防安全职责,指导承办方和各参与单位落实消防工作责任。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督促宗教活动场所加强值班值守和检查巡查,确保消防安全。在行业系统单位推广安装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及实用新型消防技防设施,提升单位本质安全。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民宗系统消防宣传教育,集中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活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本系统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指导、督促宗教教职人员和团体开展教育培训,利用本单位网站开设消防宣传专栏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指导直属单位和宗教活动场所加强应急力量建设,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
三、区发改局
(一)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切实做好本部门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从产业政策、法律标准、行政许可、应急预案等方面加强消防工作。支持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在项目审批中,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区政府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要求。将消防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认定的消防安全领域失信行为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实施失信惩戒。
(三)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定期研判直属单位消防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直属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履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指导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积极推广消防安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提高行业消防安全水平。督促直属单位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确保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到位,可移动障碍物清理到位。及时发现、督改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100%。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督促直属单位内的单位加强值班值守和检查巡查,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在直属单位中推广安装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及实用新型消防技防设施,提升单位本质安全。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本行业教育培训内容。督促指导直属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教育培训合格率达100%,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四、区教育局
(一)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切实做好教育系统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律标准、行政许可、应急预案等方面加强行业消防工作。指导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健全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完善消防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教育系统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加强对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将消防安全工作作为教育系统检查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贯彻落实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江苏省《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
(三)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定期分析研判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落实监管责任,定期组织开展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排查整改火灾隐患。聚焦学校实验室等重要场所,持续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范消防领域重大安全风险。指导直属单位和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单位主体责任和消防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标准配备并完好有效、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是否开展等。指导督促教育系统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确保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到位,可移动障碍物清理到位。在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加强值班值守和检查巡查,确保消防安全。督促学校落实消防部门要求,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安全设施,提升单位本质安全。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集中开展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活动。指导学校将消防教育列入学校安全教育计划。深化消防宣传“进课堂、进军训”等工作,落实中小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四有”(即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有场地)要求,全面加强学生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指导由教育部门审批的社会助学机构和教育培训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配合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基地建设。配发消防安全读本手册,督促中小学校假期布置一份消防安全家庭作业,开学后上好一节消防课、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督促高中新生军训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五、区科技局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督促指导相关事业法人性质科研院所、相关事业法人性质科研机构、直属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将消防科技进步纳入区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领域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技术攻关,会同有关部门推动消防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将消防知识纳入科普教育内容。
(三)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定期研判全区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聚焦相关事业法人性质科研院所、相关事业法人性质科研机构等重要场所,持续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范消防领域重大安全风险。督促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履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督促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确保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到位,可移动障碍物清理到位。及时发现、督改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100%。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督促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加强值班值守和检查巡查,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在行业系统单位中推广安装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及实用新型消防技防设施,提升单位本质安全。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本行业教育培训内容。督促指导相关事业法人性质科研院所、相关事业法人性质科研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教育培训合格率达100%,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六、区工信局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指导工业和重点行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限制和淘汰落后工艺技术,严格行业准入管理,在行业规划、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行政许可等方面统筹考虑消防安全。在核准、备案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时,引导投资主体将消防安全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消防安全设施与工程项目要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使用。在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中优先支持工业企业实施的重大安全改造项目。指导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的消防安全管理。依据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统筹考虑消防安全。配合消防救援机构推动信息技术在消防安全领域的应用,支持消防信息化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动消防产业发展。
(三)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定期研判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行业消防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指导开展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行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履行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确保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到位,可移动障碍物清理到位;指导行业企业定期开展检查,及时发现、督改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100%。督促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行业在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加强值班值守,确保消防安全。配合推广安装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及实用新型消防技防设施,提升本质安全。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本行业教育培训内容。督促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行业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教育培训合格率达100%,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七、区公安分局
(一)坚决拥护、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赋予公安机关的消防工作职责,全力配合消防救援机构做好各项工作。
(二)依法查处职责范围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规范办理监督检查发现或消防救援机构移送的消防行政拘留案件。
(三)加强与消防救援机构协作配合,依法办理涉嫌失火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罪的刑事案件。
(四)配合消防救援机构对有人员死亡、社会影响大或有放火嫌疑的火灾开展事故调查,依法查处公安机关管辖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相关规定,深化“六联工作机制”,指导公安派出所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六)完善与消防救援机构在灾害事故处置中的协同联动机制,依法依规支持保障消防执勤战斗行动。
(七)加强对内部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组织开展消防训练,确保内部消防安全。
八、区民政局
(一)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切实做好民政系统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律标准、行政许可、应急预案等方面加强行业消防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民政系统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加强对社会福利、特困人员供养、救助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婚姻、殡葬、养老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组织宣贯实施《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民函〔2015〕280号),指导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贯彻公安部、民政部等6部委下发的《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5〕24号),推进基层消防组织建设,将社区消防工作纳入社区建设、管理和综合服务体系,指导居(村)民委员会做好社区(村)消防宣传教育、防火安全检查、孤寡老弱病残人员消防安全帮扶等工作,推动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民政系统检查考核评比。对未落实监管责任、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发生火灾事故的相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发生重特大火灾时,做好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
(三)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定期分析研判民政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和社会福利、特困人员供养、未成年人保护、婚姻、殡葬、养老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开展消防安全自查,重点检查单位主体责任和消防安全制度是否落实、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到位并完好有效、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是否开展等。指导督促民政系统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确保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到位,可移动障碍物清理到位。及时发现、督改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100%。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督促直属单位和民政服务机构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加强值班值守和检查巡查,确保消防安全。在养老院、福利院等场所推广安装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及实用新型消防技防设施,提升单位本质安全。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及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孤寡老人等特殊群体消防宣传教育,集中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活动。指导直属单位和民政服务机构加强应急力量建设,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指导居(村)民委员会制定《居(村)民防火公约》、建设消防宣传教育场所(宣传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建立特殊群体“邻里守望”和帮扶制度,充分利用广播、视频设备播放消防安全常识,年内至少组织1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
九、区司法局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律标准、行政许可、应急预案等方面加强行业消防工作。将消防法律法规宣传纳入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推动实施。指导各地、各行业加强消防法律法规普及教育。指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消防法律服务。承担审查修改、协调论证报送区人民政府的消防规范性文件的责任。承办政府受理的消防安全方面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消防安全行政复议工作。
(三)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定期研判全区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履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督促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确保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到位,可移动障碍物清理到位。及时发现、督改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100%。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督促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加强值班值守和检查巡查,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在行业系统单位中推广安装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及实用新型消防技防设施,提升单位本质安全。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本行业教育培训内容。督促指导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教育培训合格率达100%,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十、区财政局(国资办)
(一)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切实做好本部门火灾防控工作。按照出资人职责,切实督促所监管企业做好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合理确定区级消防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保障消防事业发展。对消防队站的基础设施、消防装备和业务建设予以支持。将消防安全培训、简易消防设施安装、建筑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建设等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内容。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督促指导所监管企业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机制和责任制、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定期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督促所监管企业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企业负责人教育培训内容,加强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参与所监管企业重特大事故调查并落实责任追究。
(三)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督促所监管企业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履行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督促所监管企业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确保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到位,可移动障碍物清理到位。督促所监管企业及时发现、督改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100%。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督促所监管企业加强值班值守和检查巡查,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督促所监管企业安装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及实用新型消防技防设施,提升单位本质安全。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督促所监管企业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本行业教育培训内容,所监管企业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教育培训合格率达100%,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十一、区人社局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律标准、行政许可、应急预案等方面加强行业消防工作。负责所监管的职业培训机构的行业消防安全监督和指导。做好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企业专职消防队员依法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工作。
十二、区住建局
(一)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防范化解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和人防系统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切实做好住建系统和人防系统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本系统消防安全重大问题。依法督促工程参建各方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消防安全管理。在组织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危旧房改造和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时,应充分考虑消防安全因素,满足有关消防安全性能及要求。
(三)严格消防安全源头管控。指导全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将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情况告知消防救援机构,并与消防救援机构共享建筑平面图、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消防设施系统图等资料。贯彻落实公安部、住建部等6部委下发的《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5〕24号),推进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消防安全保障能力。做好新验收且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联网接入,新接入联网单位数力争不少于25家。
(四)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定期分析研判本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大燃气供气设施隐患整治力度。督促直属单位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确保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到位,可移动障碍物清理到位。指导各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做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相关工作。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合同约定提供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护管理服务。指导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建筑施工、城市燃气、市政设施等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各地新建小区根据需要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
(五)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指导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燃气经营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集中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活动,鼓励广泛建设消防宣传栏(牌)等固定宣传设施。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加大安全用气的宣传教育。加强指导直属单位和建设、施工、监理、公用事业单位从业人员消防教育,将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消防知识纳入建设行业相关执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十三、区城管局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律标准、行政许可、应急预案等方面加强行业消防工作
(三)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定期研判全区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履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政府投资建设的户外广告设施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环卫设施的消防监督管理。持续做好户外广告(店招标牌)和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等市容和环卫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持续做好所属园林绿化、城市公园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开展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的收集、转运、处理及综合利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存量违建分类处置工作,及时消除存量违建的消防安全隐患。督促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确保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到位,可移动障碍物清理到位。及时发现、督改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100%。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督促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加强值班值守和检查巡查,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在行业系统单位中推广安装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及实用新型消防技防设施,提升单位本质安全。
十四、区交通运输局
(一)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切实做好交通运输相关领域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交通运输相关领域发现的消防安全重大问题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解决。依法督促客运车站、码头、营运车辆以及职责范围内交通建设工程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有关消防工作制度。加强水上交通运输船舶火灾事故和抢险救援力量建设。督促水运企业和港口企业建立消防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加强全区公路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力量建设,协助消防救援机构做好公路火灾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三)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定期分析研判交通运输相关领域消防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聚焦交通运输高风险场所,持续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防范重大安全风险。组织对直属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内河港口的作业码头、汽车客运车站和各单位办公场所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打击破坏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督促相关单位加强值班值守和检查巡查,确保消防安全。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广泛开展交通运输相关领域消防宣传教育,集中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活动。利用交通枢纽和公共交通工具的显示屏、灯箱广告、移动电视等载体,刊播消防安全知识和提示。加强直属单位、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企业、道路水路运输企业的消防宣传教育,将消防安全培训知识纳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单位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培训教育内容。指导直属单位以及汽车客运站、港口码头等交通运输企业按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演练,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
十五、区水利局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律标准、行政许可、应急预案等方面加强行业消防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水利工程建设、运行和办公场所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规范,年内,按标准建设市政消火栓不少于80个,并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完善水利行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指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及时将重大汛情预警信息通报消防救援机构。
十六、区农业农村局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律标准、行政许可、应急预案等方面加强行业消防工作。负责种植业、渔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农村沼气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种植业(养殖)企业、畜禽屠宰企业、渔业船舶和农机合作社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督促企业(船主、合作社)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有关制度。指导农药、兽药、饲料生产企业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指导其严格消防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配合相关部门指导休闲农业企业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指将消防水源及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纳入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在重大节假日、农业收获季节、火灾多发季节和森林防火期间,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加强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防火措施。加强农业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纳入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内容。
(三)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定期研判本部门消防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本部门各处室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履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督促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确保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到位,可移动障碍物清理到位。及时发现、督改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100%。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督促各处室单位加强值班值守和检查巡查,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推广安装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及实用新型消防技防设施,提升单位本质安全。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本行业教育培训内容。督促指导各处室(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教育培训合格率达100%,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十七、区商务局
(一)坚决拥护、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学习宣贯《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按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
(二)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律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消防工作。
(三)承担商贸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商贸服务企业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四)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采取专家检查、督办整改、组织曝光等方式,大力推动火灾隐患整改,实现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状况得到持续改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宣贯实施《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风险指南(试行)》《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风险检查指引(试行)》,指导各地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并适时组织开展检查督导、考核验收。
(五)监督、指导由区商务局主办的各种商务展览会、展销会、洽谈会和招商活动的消防安全管理,指导承办方和各参展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措施。
(六)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行业以及加油站(点)进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七)督促指导商贸流通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本单位教育培训内容,每年开展消防教育培训、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接受专业消防培训,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十八、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一)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切实做好本行业系统内的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律标准、行政许可、应急预案等方面加强行业消防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文体广旅系统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加强对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文博单位、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体育系统内单位和场馆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加强文物保护单位、世界文化遗产和博物馆的行业消防安全监管。监督指导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文物商店落实消防安全职责。监督指导承办或牵头组织的大型体育赛事、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管理,督促指导承办方和各参与单位落实消防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准》《文物建筑火灾风险指南(试行)》《文物建筑火灾风险检查指引(试行)》《博物馆火灾风险指南(试行)》《博物馆火灾风险检查指引(试行)》,指导各地文博单位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将消防安全纳入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和旅游区(点)等级评定内容。对未落实监管责任、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发生火灾事故的相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定期分析研判文体广旅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指导直属单位、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文博单位、旅游星级饭店和旅游景区、球类馆、健身馆、游泳馆,以及各类比赛活动场馆等单位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深刻吸取山西太原景区火灾重大事故教训,以古镇类旅游景区为整治重点,围绕消防安全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整改等开展集中检查整治。及时发现、督改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100%。指导督促文体广旅系统单位全面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确保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到位,可移动障碍物清理到位。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督促文体广旅单位加强值班值守和检查巡查,确保消防安全。督促大型旅游活动制定应急预案和措施,并组织开展演练。在行业系统单位内推广安装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及实用新型消防技防设施,提升单位本质安全。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集中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活动。指导娱乐场所、旅游星级饭店等在显示屏开机时播放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提示,在旅游景区、体育场馆开展提示性和公益性消防宣传。督促指导相关旅游企业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对所属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和考核内容,利用旅游宣传媒介开展公益消防宣传。支持消防文化建设,积极引导创作优秀消防安全文化产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文化下乡活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文体广旅系统教育培训内容。督促指导直属单位、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文博单位、旅游星级饭店、旅游景区和体育场馆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力争使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教育培训合格率达100%,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十九、区卫生健康局
(一)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切实做好本系统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从规划立项、设施建设、应急预案等方面加强行业消防工作指导。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卫健系统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完善卫健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积极参与组织火灾事故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贯彻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版)》以及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指导全系统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对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发生火灾事故的医疗卫生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定期分析研判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医疗卫生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聚焦涉疫等重要场所,持续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范消防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采取专家检查、督办整改、组织曝光等方式,大力推动火灾隐患整改,实现大型医疗建筑消防安全状况得到持续改善。指导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单位主体责任和消防安全制度是否落实、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到位并完好有效、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是否开展等。指导督促医疗卫生单位全面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确保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到位,可移动障碍物清理到位。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应达100%。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督促医疗卫生单位加强值班值守和检查巡查,确保消防安全。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积极参与“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活动。指导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定期组织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将消防工作情况纳入对医疗卫生单位年度考评内容。督导医疗卫生单位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教育培训率达100%,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二十、区应急管理局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律标准、应急预案等方面加强行业消防工作。做好职责范围内工矿商贸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促企业做好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排查、辨识、上报备案工作,指导应急处置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协助指导各地制定和完善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开展地震灾害救援演练。及时将地震速报信息通报消防部门,协助地方政府开展事故抢险救援。指导全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培训和咨询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力量建设,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协调危险化学品等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调相关专家到场提供技术支持。
(三)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承担工矿商贸和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行业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工矿商贸和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省政府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监管职责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场所的安全监管。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督促工矿商贸和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单位加强值班值守和检查巡查,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在工矿商贸和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单位中推广安装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及实用新型消防技防设施,提升单位本质安全。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本行业教育培训内容。督促指导工矿商贸和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教育培训合格率达100%,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二十一、区行政审批局
(一)依法办理涉及消防安全前置审批事项的市场主体(外资企业除外)登记注册。引导投资主体将消防安全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消防安全设施与工程项目要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使用。
(二)协调、推动全区消防安全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在协调推进简政放权工作中,严守“安全”底线。
(三)对审批事项中涉及消防安全的法定条件要依法严格审批,凡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得核发相关许可证或批准开办。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依法移交行业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四)加强对内部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组织开展消防训练,确保内部消防安全。
二十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本系统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加强对直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督促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加强特种设备生产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取缔、吊销未经消防安全许可或者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资格。负责消防相关产品质量认证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督促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加强特种设备生产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在组织制定特种设备产品及使用标准时,应充分考虑消防安全因素,满足有关消防安全性能及要求,积极推广消防新技术在特种设备产品中的应用。对未落实监管责任、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发生火灾事故的相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管。依法对生产、流通领域消防产品以及电动自行车、电器设备等与消防安全密切相关产品的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将其纳入质量监督抽查计划,抽查和查处情况及时通报消防部门。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或者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消防器材销售、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的无照经营行为。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本系统消防宣传教育,集中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活动。利用门户网站、LED大屏等,刊播消防安全知识和提示。加强直属单位、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消防宣传教育。指导直属单位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
二十三、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一)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指导和协调区级党政机关各部门和单位做好办公用房消防安全工作,严格防控一般火灾事故,防范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学习宣贯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明确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职责分工,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未落实监管责任、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的相关单位进行通报,对发生火灾事故的,协助消防救援部门开展火灾事故调查。
(三)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定期研判区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消防安全形势,会同消防救援机构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突出做好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检查,重点检查单位主体责任和消防安全制度是否落实、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到位并完好有效、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是否开展、值班值守和检查巡查是否到位等。督促区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单位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保障消防安全。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基本常识和应急避险等宣传教育,集中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多媒体、板报、宣传资料等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指导区级党政机关开展办公用房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十四、武进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律标准、行政许可、应急预案等方面加强行业消防工作。将消防规划纳入相关国土空间规划,依据国土空间规划配合制定消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预留消防站规划用地。负责指导、监督林区、自然保护地等生产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及时组织编制和修订森林防火专项规划。及时将重大地质灾害、森林火灾预警信息通报消防救援部门。在森林防火期间,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强森林防火安全检查,督促落实防火措施。
二十五、武进生态环境局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律标准、行政许可、应急预案等方面加强行业消防工作。组织重大火灾事故和救援活动周边环境应急监测与预警工作,为事件应急决策提供环境应急监测结果。组织重大及以上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的环境应急监测,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应急监测结果。依法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处置进行监督管理,督促相关单位统筹考虑消防安全。
二十六、常州供电公司武进供电服务中心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机制和责任制,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定期组织消防安全自查,及时排查整改火灾隐患。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实施消防行政强制的停电措施。
(三)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定期研判消防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履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督促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加强值班值守和检查巡查,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加强安全用电宣传,推广采用先进的电气火灾防范技术设施,引导用户规范用电。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居民小区供电线路私拉乱接综合整治工作。协助开展电气火灾事故救援处置和原因调查工作。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本行业教育培训内容。
二十七、区邮政管理局
(一)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切实做好全区邮政行业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
(二)依法落实消防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行业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邮政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指导邮政管理系统内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机制和责任制,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指导邮政、快递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参与调查邮政行业火灾事故,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中有关邮政行业安全设施设备配备和管理规定的行为。对未依法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责任的相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定期研判全区邮政行业消防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指导邮政、快递企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履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督促指导邮政、快递企业全面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确保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到位,可移动障碍物清理到位。及时发现、督改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100%。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督促邮政、快递企业加强值班值守和检查巡查,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在行业系统单位内推广安装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及实用新型消防技防设施,提升单位本质安全。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本行业教育培训内容。督促指导邮政、快递企业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教育培训合格率达100%,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二十八、区总工会
(一)依法维护职工消防安全权益。
(二)组织开展职工消防宣传教育。
(三)参与对工矿、商贸企业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二十九、区融媒体中心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和解决本系统消防安全重大问题,督促本系统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对未落实监管责任、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发生火灾事故的本系统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定期分析研判本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督促指导行业单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指导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平台对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进行舆论监督。加强对系统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单位主体责任和消防安全制度是否落实、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到位并完好有效、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是否开展等。指导督促系统单位全面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确保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到位,可移动障碍物清理到位。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督促系统单位加强值班值守和检查巡查,确保消防安全。会同消防救援机构在系统单位推广安装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及实用新型消防技防设施,夯实单位消防安全基础。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配合消防救援机构开展“119”消防宣传月等重大宣传活动。定期发布针对性消防安全提示,面向社会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曝光火灾隐患,免费刊播消防公益广告。协助有关单位发布灾情信息、消防救援处置等宣传报道。指导系统单位和直属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应急演练,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或消防演练,切实提高广电系统消防安全能力素质。
三十、区消防救援大队
(一)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切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律标准、行政许可、应急预案等方面加强行业消防工作。承担城乡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负责指挥调度相关灾害事故救援行动,承担重要会议、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承担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以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工作,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参与拟订消防专项规划,参与起草消防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消防救援队伍综合性消防救援预案编制、战术研究和执勤备战、训练演练等工作。负责消防救援信息化和应急通信建设,承担综合性消防救援行动应急通信保障工作。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指导社会消防力量建设。负责消防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规划、建设与调度指挥,参与组织协调动员各类社会救援力量参加救援任务。负责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与管理。承担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定期研判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履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聚焦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公众聚集场所、商住混合体、地铁等高风险场所,养老机构、涉疫场所、文物古建筑、学校实验室及科研机构等敏感场所,“密室逃脱”、电化学储能电站、大型物流仓储等新业态,持续加大排查整治力度。每月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计划,将以上场所列入抽查重点,加强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严格实施监督,年内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00%实施检查。对于发现的火灾隐患,严格依法处理,跟踪督促整改。全面推广应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系统。持续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推动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实体化运行,推进落实辖区单位与消防安全监管主体“双备案”制度。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完善“大宣传”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深化媒体合作,普及消防常识,培育安全文化。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对基层政府、行业部门、社会单位开展系统化培训。强化队伍形象和公益宣传,推进先进典型宣传、重点新闻报道、影视产品制作、火灾案例警示和安全隐患曝光。